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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6标准化发展现状
魏亮

  国外IPv6标准化进程

  在制订IPv6标准的国际组织中,IPv6协议主要由IETF制订,ITU则是考虑IPv6协议在电信网络中的应用;3GPP组织主要负责IPv6在3G核心网以及3G终端中的应用。 
  IPv6协议的研究进程主要在IETF组织内完成。

  目前IETF负责IPv6标准制订的工作组主要有两个:IPv6工作组(IPv6)和IPv6运营工作组(v6ops),分别属于传输领域和运营维护领域。

  1.IPv6工作组

  负责IPv6规范和标准的制订工作,其前身是IPng工作组。该工作组的职责之一是继续制订IPv6相关技术标准,二是根据实现和部署的情况,审查和更新IPv6标准和规范。该工作组现在将这些工作划分为两类,分别是“部署急需”和“完成目前工作”,其中前一类工作是IPv6工作组目前要优先考虑的。该工作组已经制定完成了65个RFC(此外17个RFC因各种原因已经被废止)。

  IPv6工作组当前正在研究的草案有:ICMPv6规范;缺省路由器选择以及多个特定路由;对于IPv6主机的路由器负荷分担;本链路IPv6组播地址;IPv6节点要求;IP转发表MIB;IPMIB;UDPMIB;唯一的本地IPv6单播地址;IPv6编址框架;IPv6隧道MIB;IPv6无状态地址自动分配;可选的IPv6重复地址发现;统一分配的唯一的本地IPv6单播地址;IPv6邻居发现;IPv6无状态地址分配的私有扩展;IPv6路由器公告中M和O标志的考虑;类似桥接的邻居发现代理。

  2.v6ops工作组

  负责演进机制、工具和部署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其前身是NGTRANS工作组。2002年,IETF解散了NGTRANS工作组,新组建了IPv6Operations(v6ops)工作组,该工作组目前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来自运营商和用户的要求及建议,研究IPv4/IPv6Internet在运营或安全方面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案或这些问题出现的场景。

  (2)向IPv6工作组提出有关IPv6规范中导致或可能导致运营或安全问题的地方,并与IPv6工作组一起设法解决这些问题。

  (3)发布一些资料性的RFC,指导应用开发人员开发出与IP协议独立的应用和业务,即开发出同时适用于IPv4和IPv6的应用。

  (4)发布一些资料性的或BCP(BestCurrentPractice)类型的RFC,确定和分析在公用网络环境中IPv6的设计方案。

  (5)明确在上述环境中部署IPv6所面临的开放的运营或安全问题,归档为RFC或ID。

  (6)担负起对演进/过渡机制的推进工作。除了上述工作,一些与IPv6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作IETF也在进行中,以促进IETF在确定和开发合适的解决方案方面的标准化进程。

  v6ops工作组正在研究的草案有:3GPP网络向IPv6过渡的分析;IPv6主机和路由器的基本过渡机制;IPv6企业网场景;没有期限日的IPv6重编号过程;IPv6企业网分析;将NAT-PT转成实验(Experimental)状态的理由;运营商在宽带接入网络的IPv6发展场景;IPv6网络结构保护。

  我国IPv6标准体系

  虽然由于我国在信息领域起步较晚,国际上很少有我国提交的标准,但是标准化工作在我国依然非常重要。IPv6标准体系包含大量内容。我国的标准化工作两个重要方面是接口与协议的标准及其测试和设备的标准及其测试。接口与协议的标准主要工作是将国际标准本地化。当然可能依据中国特色对国际标准中的一些选项作选择。设备及其测试标准主要用作网络设备入网测试。该工作在国外属运营商内部工作,但是在国内由于电信业长期政企不分,设备规范及测试已成为行业管制重要部分。当前对应设备及测试的入网测试对保障公用电信网基本服务及质量以及网间互联互通仍很重要,所以仍有必要制订设备标准以及设备测试标准。未来电信行业标准的趋势是负责运营商网间互联互通以及网络服务质量等工作。设备性能功能的要求应当留给运营商自行决定。

  虽然业界对IPv6的商用化时间仍存在分歧,但是对于IPv6最终取代IPv4并且在通信网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已成共识。中国作为一个互联网和通信技术及市场快速发展的国家,在IPv6的标准化工作上刻不容缓。在标准制订中不但应当符合国际标准,而且应当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如果各行业广泛参与标准制订,制造业迅速跟进且运营商及时提供相应网络和服务,我国完全有可能在下一代互联网发展中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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