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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力学”课程教学基本要求(B类)
2009-08-09    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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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除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等专业之外其他有关专业的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在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等课程的基础上,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较简单的平面杆件结构内力和位移的计算原理和方法,了解常用结构的受力性能,为学习工程结构方面专业课提供一定的力学基本知识,培养一定的分析和计算能力。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几何组成分析:了解平面几何不变体系的基本组成规则,能分析简单体系的几何组成。

  2.静定结构受力分析:掌握梁和平面刚架的内力图作法,掌握平面桁架内力的解法,了解三铰拱的反力和内力的解法,了解上述结构的受力特性。

  3.静定结构位移计算:了解变形体虚功原理的意义,能用单位荷载法计算梁、简单平面刚架和平面桁架的位移。

  4.力法:掌握力法的基本原理,能计算简单超静定结构的内力,了解超静定结构的力学特性。

  5.位移法和力矩分配法:理解位移法的基本概念,能用位移法计算简单超静定刚架,能用力矩分配法计算连续梁和无侧移刚架。

  三、能力培养的要求

  1.分析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结构具有分析其受力特性和选择恰当计算方法的能力。

  2.计算能力:具有计算本专业常用的静定和简单的超静定结构的能力。

  3.自学能力:具有通过自学进一步获取本专业需要的结构力学知识和查阅有关资料的能力。

  四、几点说明

  各校可根据专业需要增加矩阵位移法和其他有关内容和相应的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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