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 1 月 12 日 ,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北京交通大学召开了“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研制”和“ 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专业评估研究与实践 ”项目研讨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谈振辉教授、副主任委员郑宝玉教授、 13 位分委会委员以及来自全国 23 所高校的 35 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李茂国处长应邀到会并做了发言。
谈振辉主任委员就两个项目的重要性、总体思路和关键问题做了概括性发言。会议邀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单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沈颂华 教授做了“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就“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研制”和“ 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专业评估研究与实践 ”项目的研制内容及具体实施进行了充分地讨论。代表们认为,两个项目的实施不仅对于推动高等理工科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为高等理工科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适应新时期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供了保障。制定指导性专业规范,对于引导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指导学科专业评估,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认为,开展专业认证研究与实践,制定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中国国情的认证体系及实施方案,对于监控专业教学质量、提高高等工程教育质量,增强人才的国际竞争能力,将发挥关键和重要的作用。
代表们就两个项目的分工合作进行了协商,最终达成了以下共识:
1 .《专业规范》和《专业认证》项目的总负责人是主任委员谈振辉教授。为了高效率地开展工作,分别成立两个课题组。
2 .《专业规范》项目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充实完善,按新要求完成规范研制工作。
3 .《专业认证》项目是新启动的研究项目,该项目内容要和《专业规范》相协调一致。两个课题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便于及时交流勾通。
4 .两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2007 年 7 月 10 日 前 完成初稿(第一版),并于 2007 年 7 月中旬在天津大学召开的年会上交流。 2007 年 10 月 10 日 前 完成定稿(第二稿),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报告,最终由分委员会向教育部提交研究成果。
一、《专业规范》课题组
总执行组长:郑宝玉教授(南京邮电大学)
1. 电子信息工程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 科学研究型
组长:东南大学(吴镇扬)、电子科技大学(钟洪声)
副组长(单位):(不排顺序)
西安交通大学(朱世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李晖)、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林家儒)、中国科技大学(卫国)、上海交通大学(刘兴钊)、西北工业大学(段哲民)、天津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 工程应用型
组长:云南大学、江苏科技大学
副组长(单位):(不排顺序)
重庆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南昌大学、扬州大学、中北大学、内蒙古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 通信工程专业
• 科学研究型
组长:北京交通大学
副组长(单位):(不排顺序)
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
• 工程应用型
组长:南京邮电大学
副组长(单位):(不排顺序)
云南大学、江苏科技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南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南昌大学、扬州大学、中北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 信息安全专业
• 组长:北京邮电大学(含科学研究型、工程应用型)
副组长(单位):(不排顺序)
西南交通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
二、《专业认证》课题组
总执行组长:卫国教授(中国科技大学)
(成员单位将在报名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每个专业只设一种认证标准)
1. 电子信息工程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2. 通信工程专业
3. 信息安全专业
(内蒙古大学 张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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