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理工科通讯 > 2007年第5期 > 政策信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
2007-05-08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字体大小:

教高厅函[2007] 20 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精神,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教高〔2007〕1号)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启动该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计划主要面向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和一部分有较强行业背景和特色的地方大学,2007年申报对象为国家“211”重点建设大学。

  二、评选方法及名额

  采取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教育部批准的方式选定参与学校,分两个年度评审和批准学校,2007年和2008年各批准50所左右参与学校。

  三、请申报学校认真研究《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一),并按照指南要求,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见附件二),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四、请申报学校登陆http://202.205.145.140:8080/teacher,在“政策公告”栏中下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的电子文档。请申报学校将填写好的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均为原件),于2007年5月15日前报至我部高教司理工处 ,并将申报书的电子文档(word 文件)发送至邮箱:shanye@moe.edu.cn ,过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江河 单烨;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

  附件:

  一、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