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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理工科通讯 > 2008年第5期 >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第二批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2008-05-05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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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范围

  2008年申报范围包括未列入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国家“211”重点建设大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具有较强行业背景和特色的地方大学(各省推荐的地方高校名额为1~2个)。

  二、评选方法及名额

  采取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教育部批准的方式选定项目参与学校,2008年批准50所左右参与学校。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学校认真研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介绍》(见附件15),并按照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四、申报方法

  未列入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国家“211”重点建设大学请按以下程序自行申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地方高校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再按以下程序申报。

  1.请申报学校登录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网站(http://innovation.hust.edu.cn),下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格式见附件16),并于2008年5月10日前将本校负责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发邮件至邮箱:yinhui08@moe.edu.cn。

  2.各申报学校联系人于2008年5月15日起,以本人实名作为用户名,登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网站(http://innovation.hust.edu.cn),按要求填报本校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请(申报流程见网站说明)。

  3.将填报好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7)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于2008年5月25日前寄至我部高教司理工处。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联系人:尹辉  江河
  联系电话:010-66096262
  电子邮箱:yinhui08@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附件15: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介绍

  附件16: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略)

  附件17: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略)

    附件15: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介绍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称计划)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如下。

  一、目的任务

  计划的实施,旨在促进高校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促进高校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本科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同时在项目实践中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带动广大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初步训练,增强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计划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计划内容

  1.计划的组成。计划由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组成。其中,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包括评审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对学生项目的管理。

  2.计划的运行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向我部申请计划的参与资格,本科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并接受学校的管理。教育部负责批准申报学校,资助各校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监督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获得计划参与资格的学校,负责组织评审和管理本校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并将确定的学生项目报我部备案。

  3.计划的资助范围。主要面向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和一部分有较强行业背景和特色的地方大学。资助这些学校的在校本科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从2007年至2010年共资助15000个学生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

  四、计划管理

  1.计划采取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教育部批准的方式选定参与学校, 2008年批准50所左右参与学校。我部根据专家意见分年度分配每个参与学校的学生项目名额,划拨相应项目经费。2008年,我部资助3000个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2009年和2010年,我部每年分别资助4500个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2.计划参与学校在评审出本年度的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后,要将本校本年度的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安排和评审出来的学生项目报我部备查,我部对学生项目进行备案并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网站上予以公布。

  3.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学校需每年向我部报告本校学生项目进展情况。我部将对各参与学校的计划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学生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部。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学生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五、学校工作

  1.学校要成立校级的组织协调机构,包括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生、团委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

  2.学校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学校要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

  3.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4.学校要给予项目总经费不小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生均项目经费不低于1万元。

  5.学校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组织项目学生俱乐部、创新实验计划网站等形式,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6.学校要为参加项目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

  7.学校要组织项目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8. 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项目,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事项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六、学生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是出于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发挥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3.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4.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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