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自成立以来,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在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宏观战略研究、教育质量监控、分类指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在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之际,回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发展历程和历史作用,将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要地位,推进高等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各科类专家学者在高等教育教学中的研究和指导作用。
一、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发展历程
1961年2月,根据中央书记处的指示精神,成立了由国务院21个部委主管教育的副部长和北京市委大学部部长参加的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理、工、农、医各科教材工作领导小组。1962年,各科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各专业、各课程教材编审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应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规划,编审、评介有关教材。教育部先后成立了工科的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化学、力学、制图、机械、电工、热工学、外语等9个课程教材编审委员会,理科的数学(包括力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学(包括地理学和地质学)等5个学科教材编审委员会,苏步青、王竹溪、唐敖庆、张维、程守洙、彭泽民等一批著名教授担任了有关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1979年10月和12月,教育部先后在北京召开了高等学校工科基础课程和理科教材编审预备会议。1980年4—6月,召开了各编委会扩大的全体会议。会上,教育部向各委员发了聘书,宣读了蒋南翔部长的慰问信。至此,各教材编审委员会宣告恢复。1984年8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正式成立高等工业学校应用理科、技术科学及边缘学科八个教材编审委员会的通知》。1985年3月,应用物理、应用化学、工程力学、工程热物理、管理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等八个教材编审委员会正式成立。
1990年10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工科基础课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工程力学等五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调整换届的通知》(教高[1990]017号)。1991年1月,第二届(1990—1994)高等学校工科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机械、热工、电工、计算机等基础课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课委会),及工程力学、工程热物理、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管理工程等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教育部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指出,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在推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1990年7月,在兰州召开了全国高等理科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原国家教委决定将原来的教材编审委员会改建为教学指导委员会。1990年12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理科教材编审委员会改建为高等学校理科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高[1990]026号),决定将10个高等学校理科教材编审委员会:数学(力学)、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学、地理、无线电、计算机软件,改建为7个高等学校理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数学与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信息与电子科学、计算机科学,并新建环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首届高等学校理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任期为1990—1995年。后又增设了地质学、大气科学两个教学指导委员会。10个理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52个教材建设组。1991年3月在中山大学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
1995年9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国家教委高等学校理科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和国家教委第二届(1995—2000年)高等学校理科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的通知》(教高[1995]15号),从而,第二届理科数学与力学、物理与天文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地质学、大气科学、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电子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组),以及首届高等学校理科海洋科学、材料科学、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组)正式成立。1995年10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国家教委第三届高等学校工科本科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工程力学等三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的通知》(教高[1995]16号),从而第三届高等学校工科本科9个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组)和工程力学等3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组)正式成立。原第二届工程热物理、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划归有关部委管理。
1995年3月,原国家教委高教司下发《关于召开普通高等工程专科基础课程教学委员会成立会议的通知》(教高司[1995]43号),确定成立高等工程专科高等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电工(分电路、电子技术及电子线路、电工学课程组)、机械基础(分机械基础、制图、金属工艺学课程组)、计算机等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1996年11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聘任第二届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1996]20号),成立了第二届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英语组、俄语组、日语组、德语组、法语组,任期为1996—2000年。1996年11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成立国家教委高等学校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1996]25号),决定先期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学、档案学等8个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为1997—2000年。
2002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2005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的通知》(教高厅[2002]3号),2001—2005年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宣告成立。新组建的29个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涵盖了文、理、工、管、法等学科专业。根据改革的需要,对原有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合并和重组,委员总数大幅度减少。在教指委的组成上,较好地体现了相关学科的交叉与融合,体现了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在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上整体优化的思想。
2005年12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成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05]25号),从而,2006—2010年高等学校大学外语等38个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生物技术等40个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
二、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
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前身是各教材编审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的成立,极大地推进了我国高校的教材建设,使我国高校的教材从无到有、从引进到自编、从单一品种到多品种配套,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建设的局面。
20世纪90年代高等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后,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原来以教材编审为主要内容,转向对学科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研究、咨询和指导。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高等教育教学的决策前研究、教学文件审定、学科专业评估、优秀教学成果评奖、教学研究、师资培训及制定教材规划与教材评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积极参与、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先前的教材编审委员会)汇聚了一大批我国高等教育战线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教学管理专家,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他们既是教学指导委员会文件的研究制定者和高校教学研究活动的组织者,又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者,在高校具有广泛的影响。
有关资料显示,自1985年高等学校工科基础课课程教材编审委员会改建为高等学校工科基础课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至1990年,举办了近50个暑期教师讲习班,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和教材研究活动,组织召开了50余次经验交流会,初步建成了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两门课程的试题库。这些工作的开展对高等学校工科基础课的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的宏观指导与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90年召开的“兰州会议”提出了“加强基础,重视应用,分流培养”改革思路后,理科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积极参加了“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努力探索培养理科应用性人才的途径。例如,数学、物理、化学三个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了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专业的调研组,对全国各高等学校的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专业的情况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并进行了分析研究和评估,提出了理科应用性人才的培养途径和模式。生物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从1992年开始对生物类专业的课程体系开展了深入的研讨,在对传统的教学内容进行大量的更新、补充和优化的基础上,提出了“6+1”的基础课设置方案。计算机教学指导委员会从1993年开始对全国计算机专业教学基本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先对全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80多所高校开展了问卷调查,后又组成调研组分三路对10多所院校进行重点实地调查,召开教师座谈会、与教学负责同志交谈、参观教学设施和设备,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并报送国家教委。
90年代初,工科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教学研究活动。他们经过调研、分析后认为,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关键是要提高工程人才的整体素质,尤其要突出以往欠缺的工程实践、创造性思维、经济管理素质、自我发展能力,力求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不同类型的人才。在教育思想方面要实现四个转变:由专业对口教育向基本素质教育转变,由注重知识传授向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转变,由注重共性教育向注重个性发展、全面因材施教转变,由注重学科系统性向注重工程综合型转变。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后来我国高等工科院校的教学改革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1995年3、4月间,原国家教委正式推出并开始实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到1996年9月,高等学校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先后参加了原国家教委批准的221项大的立项项目,包括985个子项目。高等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均积极参与了代表国家级水平的系列改革研究报告的撰写以及1000多种“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的编写、培训工作。
进入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教学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例如,非力学专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于2001年对全国各类高校的力学基础课程的教学情况、师资队伍、实验室人员队伍、教材等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调研,涉及国内25个省市的126所高校。同时,还完成了对我国香港和国外14所高校的有关力学课程的调研。数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于2003年开展了“关于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办学现状与专业建设相关问题的调研”,内容涉及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内涵与定位、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师培训等。
2003年,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后,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专家又积极参与了大学外语教学改革、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保证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修订专业目录,制定教学基本要求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制定相关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据初步统计,1985—1990年期间,高等学校工科基础课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就制定了43门、58种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1992年,原国家教委组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修订并颁布了高校各科类基本专业目录。
1997年,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1997]13号),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立项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科类调查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反复征求意见,最终确定了涵盖11个门类下设的71个二级类、249种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目录的颁布实施,是关系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高等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适应能力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11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理工科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41号),启动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制定学科专业教学规范两项工作。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接到通知后,即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召开了相关的会议,在全面开展学科专业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之上,撰写了相关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制定了各个学科专业的教学规范。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引导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指导学科专业评估,促进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提高理工科教育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3. 制定和实施国家级教材建设规划
20世纪60年代初教材编审委员会的成立,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校的教材建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从1961—1966年,共编辑出版高校教材、参考书501种,发行约0.2亿册,初步解决了我国自编教材从无到有的问题,为我国培养高、中级科技人才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980年11月,教育部向有关高等学校、各教材编审委员会及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未恢复)下发了《关于下达高等学校理科和工科基础课教材五年(1981—1985年)编写规划的通知》。1985年12月,原国家教委向各有关教材编审委员会及高等教育出版社下发了《关于制定高等学校理工科各学科1986—1990年教材建设规划的意见》。各教材编审委员会参加了1981—1985年、1986—1990年国家规划教材的建设。这期间,各教材编审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包括:参与一些全国通用教材的修订工作,更新教材内容,提高编写质量;另一方面,促进具有各高校自身教学特色的教材的出版,从而使高校教材的出版呈现出了多品种、多样化的局面。
90年代以来,高等学校各科类教学指导委会编制和审定了国家“八五”、“九五”、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十五”教材建设的出版规划,并积极开展了对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材的编审、研究和评介。这个时期,最突出的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的出版。
为了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教育部高教司于2005年5月向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征集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建设内容建议的函》。可以看出,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中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4. 参加了相关的教学评估工作
1995年,原国家教委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价试点工作。此后,一些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参加了对高校教学工作的合格评价、优秀评价和随机水平评价。另外,教学指导委员会还参加了对高校的专业评估工作。例如,在应用理科专业评估方面,数学、物理、化学三个教学指导委员会先后对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专业进行了评估。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评估标准,并对专业点进行了评估。
从1991年开始,国家选择了一批代表我国较先进水平的、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和起骨干带头作用的学科专业点,先后建立了83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45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51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32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等。在教育部的领导和组织下,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这些教学基地的评估工作。
5. 建设优质教学资源
在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积极参加了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工作,并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例如,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积极参与了原国家计委立项的“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研制开发与应用(简称96-750项目)的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各科类试题库的建设,还积极参与了教育部组织开展的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等。
自2001年起,有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积极开展了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工作。由化学化工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的“高等化学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于2005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003年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后,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国家精品课程评审出来后,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了相应的精品课程建设经验研讨会,举办了相关的教师培训班。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肩负着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使命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宏观层面上,高校的规模迅速扩大,结构呈现多样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一变化呼唤着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在微观层面上,随着办学自主权的逐步下放,怎样争取更多的外部资源、合理配置内部资源,形成什么样的办学特点,都需要高校认真考虑。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探讨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运作模式,是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首先,随着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向宏观管理的转变,在传统教育管理体制下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许多专业化的咨询、评估、监督等管理职能需要分离出来,建立一个政府指导性管理、学校自主管理、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比较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教育教学服务体系、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和评估监督体系。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受委托可以开展部分执行性、操作性、事务性的工作,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指导咨询服务、教学评估,逐步形成客观、公正并具有权威性的非常设性学术组织参与管理。
第二,一些高校在教育思想和观念、办学体制与机制、教育质量的保证、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等方面急需与外界沟通和交流,但由于教育经费的限制,这些方面的工作受到影响。另外,随着高等教育的多层次、多样化,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的市场化,一些学校在如何创办具有自己特色的高等教育、培养高质量的社会需求的人才,形成有效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调整好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主动适应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整合教育资源、规范教学管理方面,也遇到了难题,亟待与外界沟通和探讨。作为教育部领导下的专家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通过研究制定教学文件、召开相关研讨会、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师培训等活动,发挥这方面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第三,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机制的改革,社会力量办学已经兴起。相对于政府对公办学校的管理而言,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则更应强调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社会参与管理的方式。因此,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在办学资质评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评估,学校资产评估和教学信息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在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周济部长期望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努力成为教育部宏观管理教学工作的依靠力量、指导高校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的骨干力量、实现高校规范教学管理的推动力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引领力量。他期望各位委员要自觉成为致力于教学工作、投身教学改革、加强自身学习、倡导优良学风的带头人。
与过去相比,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组成上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往届仅由来自高校的专家构成,而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高校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专家、企事业单位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行业部门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关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组成。不难发现,随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内涵和作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教高函[2005]25号文件指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和开展本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3)制定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4)接受委托承担专业评估任务。(5)接受委托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或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的核定任务。(6)组织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7)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因此,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贯彻落实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高校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