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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介绍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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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介绍国家关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等方面情况

  8月31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等介绍国家关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 政策解读:国家助学贷款新规定新在哪儿?
· 变化一: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改由招投标方式确定
· 变化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将由财政和高校各担50%
· 变化三:最长的还款期限由原来四年延长到六年
· 实行收费政策后,确实有个别学生因为家庭困难失学
· 我国普通高校中有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 教育部副部长:在我脑子里 助学贷款大于天
· 教育部:培养一个本科生一年至少四、五万
· 截止6月底已发放助学贷款52亿 83万学生获益
· 不及时发放助学贷款 商业银行要被查处
· 关于我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与资助政策措施
        
现场图片报道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
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

现场文字报道
[人民网]:发布会于上午10点准时开始,人民网为您现场报道,敬请关注。 [10:01]

[杨扬]: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是新的学期开始的第一天,我们请到的是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女士,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先生和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先生,介绍的主题内容是国家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10:04]

[杨扬]:首先由张保庆副部长做一个简单的介绍,然后很快进入到提问部分。 [10:05]

[张保庆]:女士们、先生们,今天非常高兴能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领导一起在这里与大家见面,重点介绍一下国家资助高校困难学生的政策以及相关工作和问题。 [10:06]

[张保庆]:大家都知道,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有了很长足的发展,特别是自1999年实行扩招政策以来,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到2003年底,全国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已接近180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已接近12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至17%。中国的高等教育初步迈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也增加较快。据调查,目前,在全国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24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在5%—10%,人数大概在160万。 [10:08]

[张保庆]:解决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事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中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和成长问题。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新一届中央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我们这些部门一定要把这件事情进一步做好。 [10:10]

[张保庆]:这些年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高校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工作,在地方各级政府和高校的支持下,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主要有:设立奖学金、推行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实施特殊困难补助、采取学费减免、开辟“绿色通道”和规定学校从所收的学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这些政策与措施已发挥了巨大作用,应该说保证了绝大多数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 [10:11]

[张保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1999年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中国开始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到2004年6月底,已实际发放贷款为52亿元,享受贷款的学生大概有80多万人。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教育部共同研究,对这项制度的相关政策、操作机制、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最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招标工作也已顺利完成。我们相信这项工作一定会更加顺利、健康地开展。 [10:12]

[张保庆]:当前,在资助高校学生上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有些地方和高校领导对此项工作还不够重视;有些政策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有关工作也做得还不到位;有些政策还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各级政府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的投入力度。一些新的自主渠道应该抓紧开辟;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工作,使各项政策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10:13]

[张保庆]:我想,我们这样一个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初步阶段、拥有15亿多人口、经济正在发展中的国家,要基本保证每位高校的学生都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这确实是一项十分艰巨、困难的工作,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是,我们决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克服一切困难,坚决实现这一目标。也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此项工作能够进一步予以大力支持。 [10:15]

[张保庆]:下面我们几位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10:15]

[杨扬]:现在请大家提问。 [10:16]

[CCTV记者]:刚才张副部长在讲话中谈到,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困难学生的人数也增加比较快,您认为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另外,现在有没有少数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或者完不成学业?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10:16]

[张保庆]:困难学生困难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我想大概有这样几条,一是总的来看我们国家还是一个低收入的国家,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是很高,所以这样一来有的家庭收入就很难以支撑学生在校学习。第二,有些家庭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有些家庭是单亲或者是双亲失业了,或者一时找不到工作。现在在中国的普通高校中,有50%的学生是来自农村的,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说农民的家庭收入普遍较低、父母双方一方去世了、家庭多负担多子女、特殊的自然灾害、家庭中发生变故,家中有重病人等,这样一些因素都会造成他们上学困难。最后一个原因,过去高校是不收费的,这些年来逐步实行了收费政策,收费在客观上讲也加重了学生上学的负担。有没有个别学生上不起学?这点我们应该承认,可能会有个别学生确实因为家庭困难上不了学,这种现象还是有可能存在的。 [10:19]

[中国妇女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占20%,标准是什么?个别困难学生的标准又是什么?第二个问题,在国家推行助学贷款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什么样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去年下半年以来,相关部门进行了怎样的调整? [10:21]

[张保庆]: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什么叫困难的学生?现在主要参照我们国家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的都算困难学生。全国的标准不一样,有些地方是150元以下的算困难学生,有些地方可能比较高一些。 [10:24]

[吴晓灵]: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关于助学贷款的问题。助学贷款是国家一个新的政策,从1999年开始。当时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财政贴息是50%,毕业以后还款期间也贴50%的利息。除此之外,贷款出现的风险在商业银行来说,如果出现了呆帐就直接由商业银行核销。如果按照程序发放贷款,出现呆帐之后,不再追究发放贷款的工作人员的责任。 [10:26]

[吴晓灵]:国家把助学贷款作为科教兴国的战略来实施,在推行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由于我们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在学生就业遇到困难的时候,有些学生还款的意识就不够强,他们不能够主动的跟银行联系,调整他们的还款计划,因而造成了在办理助学贷款的过程中银行操作成本比较高和风险比较大的问题;二是银行的成本和风险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基本上是靠银行自己来消化,这和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有一定的矛盾。三是银行和学校的配合与协调还在不断的探索之中。 [10:28]

[吴晓灵]:针对助学贷款在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在不断的调整和改善助学贷款的办法,今年发布了国务院的51号文件,对助学贷款做了比较大的政策调整。首先,引进了市场化的方法,用招投标的方法来确定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补偿率。也就是说,我们部级联席会议小组提出了一个补偿率,面对商业银行招标,通过评标来确定承贷的商业银行。这次部级联席会议小组提出来的招标率主要是针对全国部署院校的。招标的时候,从商业银行踊跃投标和最后中标率来看,我们提出来的这个补偿率还是基本上反映了市场运作的规律的。 [10:30]

[吴晓灵]:第二个改进,在全国要成立全国和省两级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来加大银行和高校合作的力度。第三个改进,对于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全额贴息,学生毕业以后所有的利息由学生来承担。原来的还款期限是学生毕业以后第一年开始还款,这次调整为如果学生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在毕业以后一到两年内开始还款,最长的还款期限从原来的四年延长到六年。通过这样三个方面的政策调整,会使得下一步的助学贷款发放能够更好一些。谢谢。 [10:32]

[深圳商报记者]:第一个问题请问唐副主席,针对全国的部属院校,我们的助学贷款的政策有何调整?现在特别提出了一个确定风险补偿率的问题,而且要招标,确定经办银行,能否透露目前有哪些银行已经入围?第二个问题,现在政策当中确定了大学生毕业以后如果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在一到两年内还款,主要是针对全国部属院校,这个政策有没有可能推广到各省或者地方院校?谢谢。 [10:34]

[唐双宁]:助学贷款通过招投标的办法是引入市场机制,加上原来的政府补贴,这是市场机制和政策性相结合的体制。现在对象主要是分两个层次进行的,第一个层次是在中央部属院校100多家,分南片、北片两次招标。我可以给大家透露一下,报名的银行特别踊跃,积极参与的银行有若干家,现在比较有希望的是刚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的中国银行;第二个层次,准备在省属院校,在省一级再进行招标,各家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都可以参加投标,这项工作正在准备,还没有开始。 [10:38]

[吴晓灵]:我来补充一下刚才的政策问题。刚才所说的政策是面对全国的,而不是仅仅面对部属院校的;第二,纠正一下,不是找到工作以后一到两年还款,而是学生毕业以后一到两年还款,给了一个找工作的时间;第三,补偿率确定以后,补偿基金是由财政和高校两家各出50%来形成,而且高校出的这部分不是每一个高校平均来出,而是按违约率,就是如果哪个学校学生还款的违约率高的话,它交的风险基金就多,这样也形成了一种正向激励机制。 [10:40]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了解到这次对国家助学贷款措施的完善中遵循了风险分担的原则,刚才吴副行长也解说了高校和财政各担负50%的资金,各承担一些风险,能不能在这方面多介绍一点情况?第二个问题,请问银行部门会采取哪些措施降低风险?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是如何衡量的?谢谢。 [10:43]

[吴晓灵]:第一个问题,关于财政和高校怎么样来承担风险,风险基金是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部属院校是中央财政承担50%,地方院校是地方财政承担50%,学校是按照学校的风险率来确定的。由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各要出50%,他们也会对学校助学贷款的风险率格外的关心,把加强社会信用教育放在首位,而且要帮助银行来减低风险,这样的话也会减少自己的补偿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加大了财政的责任和学校的责任。 [10:43]

[张少春]:我来补充一下。政府和高校拿出资金来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的目的是鼓励商业银行参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际上是给商业银行的一种补贴。按照贷款的发生额,就是给学生贷了多少,比如说贷了100亿,如果按照10%来计算,就补贴10个亿。这是作为额外的补贴,如果你做得好,低于10%,你就盈利了,如果高于的10%,自己还要承担一部分风险。 [10:45]

[唐双宁]:关于开办助学贷款如何防范风险的问题,我再补充一下。银监会的基本职责就是防范风险,我们提出三句话:支持商业银行开办助学贷款业务、提醒商业银行注重防范风险、要求商业银行把贯彻科教兴国的战略同防范风险有机的结合起来。 [10:47]

[唐双宁]:关于这项业务的风险情况,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一般性,它和其他贷款有着同样的风险;再一个,由于贷款对象是个特殊的群体,所以这个风险有特殊性。特殊性主要是贷款人的分散性,因为他们将来毕业以后分散在全国各地,还款能力有不确定性,就业情况也将影响还款能力。根据这些特殊性,我们现在采取了新的机制,市场招标加上政府补贴。在这个机制的基础上,要求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上要做到:第一,针对特殊性建立起信息沟通机制,就是说银行、高校、社会(包括就业部门、村委会等),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来加强信息沟通,保证还款;第二,要进行社会信用常识的教育,树立信用观念;第三,商业银行要加强管理,特别是档案管理等等。我想主要是通过这些方面来防范银行风险。 [10:49]

[人民日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张保庆副部长。您刚才已经提到,现在导致贫困生有所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想请您解释一下收费制度改革的背景?第二个问题,我记得去年大概也是这个时候,您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话,“国家有能力确保每一位贫困生上大学”,可是在我们周围好象还是在发生因为贫困上不起学的事儿,现在您是不是还坚持这句话?现在如果贫困生遇到了实际的困难,您建议他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10:50]

[张保庆]:收费制度,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高校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是不收费的。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们国家就对高校的收费制度进行改革,这套政策的最终目标就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国情逐步建立起由国家、社会、学生家长和个人共同分担高校培养成本的机制。搞这个机制的目的,就是要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保证我们的高等教育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这个政策经过十五年的探索,基本上定型。目前,我们的收费政策应该说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基本上还是比较合理的。 [10:59]

[张保庆]:收费政策浓缩起来概括成为四点。一,我们对收费政策非常慎重,采取集中决策的原则,什么意思呢?就是每年的收费政策,是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提出,报国务院批准之后执行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实行属地化政策,只有上一级政府才能做出决定,除了中央和省级两级政府之外,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来决定高校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二,到现在为止,国家对高校的收费项目规定只有两项,一个是学费,一个是住宿费。 [10:59]

[张保庆]:三,三条原则:第一条原则,坚持收费是对高校办学经费不足的一种补充,中国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投资的主体仍然是政府,不允许以收费来代替政府的投入;第二条原则,承受原则,一定要考虑到社会、学生家长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不允许把标准定得过高。我们1999年最后确定的是按学校的日常运行成本,这个话说起来比较复杂。如果按照真正意义的培养成本是很厉害的,不是像现在有些人讲的,培养一个本科生一万多块钱就够了,要讲完整意义的培养成本,大概一个学生一年至少要四、五万块钱。这个标准太高了,也难以确定。怎么办呢?我们在1999年确定了按学校日常运行成本的25%掌握,什么叫日常运行成本呢?就是加上工资、加上学校日常运转的水电费等,这样平均下来,大概是1.4万,当时我们按25%计算,正好是3500块钱。所以,1999年我们确定的全国平均收费的标准是3500元,住宿费的规定是800—1200元。 [11:00]

[张保庆]:第三条原则,允许不同地方之间、不同高校之间、同一高校内不同专业之间,在收费标准上有所差别。 [11:04]

[张保庆]:四,四条要求:第一条要求,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全部资金用来补充学校办学经费不足,不允许干其他事情;第二条要求,要公开透明,要求每一个地方确定高校收费标准的时候,必须实行公示制度,另外,每一个学校的收费标准在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上必须要写得清清楚楚;第三条要求,必须要同时做好资助困难学生的工作;第四条要求,坚决反对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标准,发现了我们都会严肃查处。 [11:05]

[张保庆]:我还是坚持去年说过的话,我们国家有能力、也有办法,确保高考新生能够顺利入学,确保在校的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但是,去年我可能有一句话说过头了,就是“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由于中国太大了,这一点做起来有实际的困难。我个人坚信,只要我们对困难学生有感情,政府的措施出台以后真正落实,就能做到我刚才说的,但是现在还做不到,所以我不敢说“没有一个学生因困难而辍学”,但是,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从总的讲,我相信还是能做到的。 [11:09]

[CCTV东方时空记者]:请问吴晓灵副行长,现在一些银行之所以不愿意提供助学贷款,很重要的原因是学生出现了逃贷的现象。据我了解,在个别省份违约率达到了20%,不知道这20%是怎么解释?是逃了本金还是利息?第二个问题,现在已经发放的52亿贷款中,没有归还的到底有多少?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下一步银行打算怎么办?国家提供的补偿基金是否能够补偿银行的损失,使得银行愿意继续发放助学贷款。谢谢。 [11:09]

[吴晓灵]:从国家助学贷款来说,我们说的坏帐不完全是本金,指的是违约,就是在一定期限内(90天),就是贷款到了该还本付息的时候,到了90天还没有来履行义务,这就叫违约。我们统计的20%,有地方是按照违约率来公布的。第二,因为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到全部还本付息的时候,所以这52亿到底归还多少,还没有办法说。但是,从违约的情况来说,还是比较高的。 [11:10]

[吴晓灵]:我想这次的政策调整采取了招投标的方法,来对银行的贷款损失进行弥补,从银行的踊跃投标和中标的情况来看,应该说这个风险得到了一定的补偿。既然他们来投标,而且中了标,我想中标的银行中国银行会非常认真的做好这件事情的。 [11:13]

[吴晓灵]:为了减少违约率,现在高校加强了管理,成立了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而且银行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也会加大跟踪力度。另外,其他的社会部门也都在配合银行。大家知道,如果社会上不共同的来营造一个良好的信誉环境,大家都不可能得到良好的信贷服务。我想政策的条件加上社会公众的配合,这项工作会做得更好。 [11:13]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请问张保庆副部长,现在许多国家都采用了不同形式的助学贷款,实际上是政府对于二次分配公平、公正的体现。您认为我们国家在助学贷款方面、在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方面,政府所承担的风险是否应该比银行承担的风险更大一些?第二个问题,7月1日国家实施行政许可法,因为有了这部法律,行政上很多问题变得更加容易解决了,有法可依了。在助学贷款的问题上,我们国家有一些规定,但是没有上升到严格的法律层面上。在银行、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责、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不是很明确,这也是造成贷款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在立法的问题上,国家是否有所考虑,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谢谢。 [11:18]

[张保庆]: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实现我们高校教育的公平。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条,比如说中国还有8亿农民,农民子弟中有很多优秀分子,如果他们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那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何谈起?培养建设接班人的问题就无从谈起。所以,资助困难学生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实现在高等教育制度面前,在考试面前人人平等。资助困难学生从根本上讲是政府的责任,设立奖学金、开展勤工俭学、开展困难补助、开辟绿色通道制度等等,这些都是以政府为主。在助学贷款里,重点讲的是国家助学贷款,现在还有商业贷款,还有学校提供的无息贷款。在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助里,我们的根本出发点,如果一旦出现了银行不能承担的风险,还是要政府负起责任来。 [11:23]

[张保庆]:现在的风险实际上是政府、银行、学校三家来负担。我们相信如果按新机制运转的话,将来的风险不会太大。我不相信我们高校毕业的学生会成为社会中最不讲信用的团体。当然,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那个时候我们再来研究。所以,现在讲这个事情为时过早,国家从贷款四年到毕业六年还款,周期是十年,我想我们十年以后再来下这个结论。谢谢你。 [11:26]

[张保庆]:立法问题,是要立法。去年,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曾经搞过有关立法的研讨,但是这个事情确确实实很复杂,现在立法的程序还不大成熟。吴晓灵副行长刚才讲,我们商业银行有商业银行的操作,必须遵照商业银行的规律办事,而政府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又带有政策性的东西,这本身就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另外,其他各方面大的环节现在还不完全健全。所以,立法工作是应该搞的,但是可能要稍微晚一下,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会来搞这项工作。 [11:29]

[张少春]:刚才很多记者都问到了风险的问题,其实国家助学贷款现在的运作办法是按照商业原则来运作的,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力度问题。第一,国家有贴息,在学生四年大学期间是全额贴息,就是由国家付给银行利息;第二,有风险补偿金,这个补偿金是由政府提出一个标准,然后由各个银行来竞投,凡是中标的银行一定要考虑到这笔贷款的风险,但是它同时也考虑到这笔贷款将来盈利的空间。我们确定这个贷款的时候,政府、教育部、财政部还承诺要推动中标银行和高校之间的全面金融合作,不只是对学生的贷款。高校也是银行的大客户,除了学生贷款的需求之外,它还有很多的资金需要找出路,还有很多的存款可以存到银行,银行会计算整体的利益和高校的关系来投这个标。所以,大家不能光说风险有多大,风险和利益是一致的。 [11:32]

[张少春]:刚才有记者说到国家在贷款风险补偿中应该处于主要的地位,这个贷款现在采用的是风险分担的原则,就是高校、银行和政府分担。但实际上高校的资金和政府的资金大概是一样的,因为高校是政府主办的,它的资金是财政性的,风险应该说有一大部分是由政府来承担的。其次是银行,银行通过招投标,确定它能负担的比例。谢谢大家。 [11:33]

[吴晓灵]:概括起来这次的政策调整是财政贴息,财政出风险补偿基金,市场化招标确定银行,银校全面合作应该说是银校双盈的政策调整。 [11:34]

[新京报记者]:我想问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学校和财政要共担风险,不知道学校的态度如何?我所了解的情况是,学校对学校也承担风险感到不太满意。他觉得学校主要的任务是培养人才,但是要承担风险很不合理,如果学校要承担风险的话,在整体上会控制国家助学贷款,最后会不利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第二个问题,刚才张副部长讲的收费问题,一个是区分的原则,一个是承受的原则,学校在收费的问题上能不能采取这样的政策,就是我们国家比较大,西部和东部的收入差距也比较大,西部的承受能力和东部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能不能采取在同一学校西部生源的收费和东部生源的收费不同? [11:39]

[新京报记者]:第三个问题,请问财政部张少春部长助理,现在讲到财政贴息,现在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是太满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原来在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下,财政贴息到位率是不是不太高? [11:39]

[张保庆]:我先回答前两个问题。因为这次我们在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操作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时候,充分征求了各高校的意见,我们听到的意见是绝大多数学校非常拥护,是因为想快点推行这个政策。刚才你说的这个校长的说法,我认为是错误的,他并不了解我们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全部,比如说由学校分担风险会影响助学贷款的发展,这种说法是很荒谬的。为什么这么讲呢?第一,刚才吴行长讲是双赢的原则,现在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推行的规模不太大,所以现在很多学校欠学费的现象是很厉害的,像教育部部属高校还算比较好的,欠学校少的是1000万,多的是3000万,没交学费的还不能让学生退学。 [11:45]

[张保庆]:第二,从分担的风险来讲很小,完全是高校能够承担的。举个例子,一个万人的学校,按照现在的新机制运转的话,它承担的风险最多是200万,一个万人学校每年的学费收入按照最低标准算也有三四千万,是不存在承担不了的问题的。第三,这恰恰是有利于人才培养的,不是不利于人才培养。第四,高校是培养人才的,说他们不应该承担风险,这是忘掉了校长的责任,谁说培养人才就不应该关心学生?作为校长这样想是非常错误的。校长对学生的感情是教书育人,能不管吗?我开座谈会时,听到一些校长讲不伦不类的观点,非常错误。 [11:45]

[张保庆]:第二个问题,你说的是不是可以考虑实行不同地区、不同学生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坦率的讲这个事情我们也研究了很长时间,但是很难办。比如说一个学校到不同地区招生,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这样很难做。所以,我们现在还采取同样的收费标准。所谓绿色通道制度,就是所有的新生到校之后,如果没有钱交学费,通通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补助。在目前中国的情况下,按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对学校来讲很麻烦。只要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做好了,这个问题不难解决。 [11:47]

[张少春]:我来回答第三个问题,从1999年以来,在贷款办法没有改之前,财政部,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是逐个贴息,从来没有存在拖欠银行利息的,这一点上各级财政部门一直都受到银行的表扬。但是,出现什么问题呢?我们测算的利息始终付不出去,我们测算全国应该贷到100亿,但是现在只有50亿,所以我们的利息现在还压在教育部的帐上没有付出去。现在的办法是想把已经打出的利息付出去。吴行长所说的违约问题,可能出现在学生所负担的另一半利息上。原来老的贷款是国家贴一半,学生拿另一半,现在新的办法已经改成学生在校期间全贴。 [11:49]

[张少春]:另外,我特别赞成张保庆副部长的观点,这次我们的助学贷款就是想使高校的贫困学生都能够完成学业。但是,我认为第一责任人就是高校,包括校长,他们代表政府来办高等教育,教书育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使学生,包括家庭贫困的学生都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且不用说我们通过这次贷款办法的完善使高校的学费欠费大大下降,高校还有好处,就是它从下降当中拿出一部分来资助学生,这件事儿就可以办得很好。同时,它还有一个义务,就是要对广大高校的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遵守商业原则的教育,这都是他自己的责任。否则,教书育人还教什么?还育什么?所以我特别赞成张保庆副部长的观点。 [11:54]

[杨扬]:谢谢四位部领导,谢谢大家的提问,明天十点钟再见。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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