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记者董川峰报道 上海17所民办高校学生今年将有资格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与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昨天,本市63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全部按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落实了承办银行,这将帮助本市高校的困难学生读完大学。
据悉,今年各高校的计划贷款总人数为4.5万人,贷款总金额为2.7亿元,并按国家规定设立了风险补偿基金。同时本市也解决了18所行业办高职院校的国家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的财政补贴问题,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还为上海生源到外地高校就读的家庭贫困学生提供生源地贷款业务。
市教委主任张伟江表示,为加强贷款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贷款风险,上海市教委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降低了银行的操作成本,同时各高校与上海市个人联合征信系统挂钩,建立贷款学生诚信档案。据统计,今年有28475名大学生进入了还款期,其中24612人已按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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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
■改变目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贷款利息还付将从毕业后开始计付。
■改变目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学生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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