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95万人,贫困家庭学生有19.2万人,其中特困生9.6万人。湖北省委、省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全力做好高校贫困家庭的资助工作。2004年年初,省政府郑重承诺“帮助9万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为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2004年湖北省政府制定了《湖北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暂行)》,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风险补偿金和新增加的贴息资金从2005年起列入财政预算,对贫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给予100%贴息。通过招投标,由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承担省属41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004-2005学年拟向4.5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提供2.7亿元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为更多的农村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截至2004年底,湖北省共有5.6万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总计发放贷款2.66亿元,其中部属高校2.1万人,发放贷款1.06亿;地方高校3.5万人,发放贷款1.6亿。
在抓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湖北省还认真落实其他资助政策。2004年,共向9.9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奖学金7683万元;向6.1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发放2783万元的困难补助;减免1.1万名贫困家庭学生3137万元学费;投入2573万元,为4.6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贫困家庭学生1.7万人,缓交学费10511万元。与此同时,将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与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结合起来,实施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对毕业后自愿到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任教的大学生,工作满三年的,由省教育厅每年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用于偿还助学贷款。2004年,首批306名大学生已奔赴农村乡镇学校任教。
此外,湖北省还积极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省青基会“曙光基金”和“明德奖学金”、省总工会实施的助学帮扶计划、省建行尊师重教联合会每年投入50万元资助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2004年秋季开学前还组织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募捐活动和募捐晚会等。截止2004年底,共筹集捐款2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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