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质性参与某项科研、不能对其真实性负责的指导者也在论文上署名;剽窃别人的论文;实验数据弄虚作假……这些最近在中国学术界反响强烈的问题,并非中国独有。胡启恒院士在日前举行的学术报告中,根据调查比较,以翔实的材料介绍了国际上加强科技工作者学术道德建设的情况,并建议在大学中普遍进行科学道德教育。
胡启恒介绍说,各国学术界都把维护良好的科学学风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来抓。国外科技界不断对此进行公开讨论,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相应的制度,以约束和制裁学术不端行为。
20多年前在美国的几所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中,曾连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美国主管科研项目和经费的两个主要机构NSF和NIH分别于1987年和1989年公布了定义科学工作中“不端行为”以及举报和处理的规则,每个研究机构和大学都要按照规则负责处理。丹麦是第一个建立全国性专门机构来处理科研中不端行为的欧洲国家,在1992年建立了“反科学欺诈行为委员会”。其他欧洲国家也都建立了类似机构。世界科学联盟于1996年建立“科学道德与责任常设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于不久前建立了“科学知识与技术的道德”世界委员会。
胡启恒说,国外的一些大学和科学团体做了大量的工作,使科学伦理道德教育成为大学科学教育的一个方面,这在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常规。许多大学设立了科学伦理道德研究中心,建设了内容丰富的网站,以提供有关科学伦理道德专题学术讨论会的内容、重要的学术报告和论文等,并在网上广泛讨论不同科学领域和学科(包括大学和中学)在科学伦理道德方面存在的特殊问题,深入分析各种介于不端行为和合理行为之间的案例。这非常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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