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新闻
教育部等:高校不得因其残疾而拒招残疾考生
2009-05-12    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小:

  中新网5月1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意见》指出,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已经“普九”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年提高;未“普九”地区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

  《意见》称,应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意见》强调,应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今年四川共有符合条件的424名残疾考生梦圆大学
· 清华回应残疾考生求带母上学:宿舍备好 费用全免
· 中国残联呼吁为残疾考生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 教育部:2015年高考将为残疾考生提供便利
· 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答记者问
· 全国政协召开座谈会围绕"重视特殊教育"建言献策
· 聚焦特殊教育:让“特殊”沐浴在阳光下
· 特殊教育下一步应向两端延伸
· 全国首家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近日在上海成立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