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9年秋季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28号)精神,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在总结前六届就业服务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为确保活动正常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16日—29日
二、活动主题
政策促就业,服务助成功
三、方式和内容
1、收集报送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网站、毕业生就业网站及有关部门,要抓紧收集整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2009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的招聘信息。其中,重点收集基层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即农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县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岗位需求信息)。沈阳、大连可按人社部通知直接上传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其他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所收集整理的招聘信息、用工信息要及时汇总提供给市人才中心,并于11月11日前统一上报省人才中心信息处(电子邮箱:Lnrc2009@163.com)。招聘信息将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统一对外公布,供服务周网络招聘会使用。
2、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服务周期间,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举办一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招聘会要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切实促进供需对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对于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免收门票费。
3、建立“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库”。活动周期间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建立本市“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信息库”,强化就业信息服务,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的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信息要及时汇总提供给省人才中心人才市场管理处。
4、宣传和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利用所属网站,开展网上咨询话动,针对毕业生普遍关心、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问题,组织有针对性的讲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宣传媒体,集中宣传国家、省及各地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人伍、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就业服务政策。各市要在所属的相关网站上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专栏”,广泛发布各级、各类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同时,要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就业服务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为促进其顺利就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5、组织“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服务周其间,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联系本地区高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联合高校做好离校前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杜会,了解企业,提升求职能力。组织就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结合远程网络、视频对话等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就业指导。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增强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论坛、简历制作评比、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话动。
6、积极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各市要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积极完善有关人事代理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在基层就业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先进毕业生,举办“基层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西部和艰苦地区就业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发挥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树立基层就业观念,增强基层就业信心,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7、努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各市要积极宣传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有关政策。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帮助联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援助,开展创业指导活动,宣传自主创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组织各类创业比赛话动,遴选优秀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政策扶持。
8、做好“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工作。各市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服务手段,畅通服务渠道,特别是要做好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有关市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对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摸清底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切实落实有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
9、开展技能(创业)培训服务。积极组织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招聘现场可设立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开展员工岗位提升培训、求职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职业培训机构可利用招聘活动平台,做好培训发布、与求职者签订技能培训协议等工作。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
四、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门成立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林国军
副组长:王建新、王成鑫
成 员:李安财、由培洪、任志安、梁振英、赵顾明、陶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才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周活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协调配合,加强领导。在服务周期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
(二)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多种形式开展招聘。招聘企业时,要明确空岗信息,要督促企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各类企业提供的空岗信息,要提前2天向社会公布。招聘周期间,各地除组织统一的大型招聘活动外,还可采取网上、异地视频、企业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开展招聘活动。
(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招聘现场安全。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参加招聘的企业和求职人员进出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四)强化对招聘单位的管理。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各单位应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及时上报总结材料。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参加单位及时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和分析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对服务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各市请将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服务周总结材料分别于12月2日和12月6 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Lnrc2009@163.com。
(六)人才招聘会现场统一使用服务周标识,招聘会统一使用的名称为“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辽宁省XXX(市/县/区/部门)人才招聘大会”,并在招聘现场悬挂“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辽宁省XXX(市/县/区/部门)人才招聘大会” 的统一标识。
(七)要责任到人。为了做好“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各市要高度重视,要确定一名领导作为网络招聘活动的负责人,并指定一名联系人。请将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于2009年11月6日前报送省人才中心信息处。联系人负责使用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填报工具上报招聘数据。下载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填报工具地址: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服务中心“2009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填报工具下载”,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陶华
电话:(024)22515320
传真:(024)22503907
服务周活动监督电话:(024)225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