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4月24日报道,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五部门联合发文,从今年开始的5年内,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每年将有约1万名学生成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受益者,他们将以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的方式考入大学,并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生源地就业创业和服务。
相关文件>>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相关报道>>教育部等联合发文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在我国历史上,这是首次以国家意志推出的确保教育公平的专项行动,意义重大。众所周知,贫困地区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质量偏低,客观上增加了这些地区的学生考入大学的难度,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国家决定采取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就是旨在以此来增加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机会,进而提升教育的整体公平。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教育公平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明确强调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因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而“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由此可见,“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落实《纲要》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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