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善治”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记者:法律权责不明确,大学对学生好像一个“无限责任公司”。社会也对大学有一种焦虑情绪,比如学术不端、多建大楼少有大师、人才培养与社会脱节等等,经常成为媒体和公众的众矢之的。虽然有些批评和质疑有失偏颇,但是不可否认,一些现象是确实存在的。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否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黄进:这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另外一个方面,怎样处理大学内部的关系,建立“善治”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对一个大学来说,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很重要,要通过制定科学的、符合教育规律的大学章程来固化它。而大学章程以及大学内部的规章制度是不能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相冲突的。大学章程作为大学里面最高的行为准则,大家都得遵守,按章程办事。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公办大学的核心治理结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这一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于依法明确并落实党委、校长的职权,充分发挥教授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师生员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全面提高质量的阶段,也就是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同时,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一个“充满矛盾的时期”。这种矛盾时期,其他国家的大学也曾经历过。比如美国,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期,是美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黄金时期,其公共高等教育从50%上升到80%,学生规模从400万扩展到1200万,少数族裔的学生大量入学,女性学生的比例达到学生总数的一半,研究经费急剧增加,科研文化前所未有地主宰着顶尖大学,前100所大学成为世界科学和学术的重镇,等等。但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高等教育走到了一个拐点,大学面临严重的财政问题,政府因经费投入的增加而加强了对大学的管控。媒体和公众对大学事务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趣,报道经常是负面的。教师的精神面貌出现滑坡,学生人数持续增加导致学习条件恶化、与教师接触的机会减少,高等教育机构自身迷失方向,变得沮丧气馁,这一阶段大约持续了20年多年,被称为美国高等教育“充满麻烦的时代”。
今天我国的高等教育状况尽管同美国那个时候的情况有所不同,但却有几分相似,比如,媒体对大学的种种负面报道,老百姓对高等教育的高度关注等。而且,我国的高等教育目前还有美国在“充满麻烦的时代”不曾有的突出问题,比如,高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因腐败问题出事,学者甚至学术带头人因学术不端、学术腐败曝光。抄袭、舞弊、代考、作刀、卖考卷、权学交易、课题学位交易等,在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
所以这时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尤为重要。大学里的每一个教职员工除了要头脑清醒、洁身自好之外,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不然,大学和个人都会陷入被动和尴尬的境地。我国的法治道路一直比较艰难,现在又是社会转型期,法律也要快速建立、修订,否则不按法律办的现象就不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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