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全面提升全省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昨日,省教育厅网站公布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提出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考核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等一系列措施。
自主制订“创新强校”规划
《方案》指出,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约高校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
根据《方案》,我省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目标是,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促进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在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校建设方面,要引导和支持我省有关高校合理定位、找准差距、汇聚资源、办出特色,在全国同类型、同层次高校中争创一流,引领和带动广东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在协同机制创新的基础上,我省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协同创新中心和协同育人平台,切实促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的深度融合与互补共赢。
如何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方案》指出,高校要充分发挥在“创新强校工程”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高等教育领域相关意见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自主制订并实施本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增强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探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强教必先强师,“强师工程”被视为“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抓手,《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目标。
《方案》提出,要引导并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在各学科领域努力造就一批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为提升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方案》还提出要探索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和海外培训基地,选送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修深造。
在创新机制体制方面,《方案》提出,要创新工作机制,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组织引领作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创新能力的教学科研团队。其次,探索建立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体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的教师分配激励机制。此外,加强高校师德建设,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同时,支持高校聘用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大力加强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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