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成南昌大学开始,四川大学与成都科技大学合并组建新川大、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浙大,而后,清华大学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合并组建新清华,北京大学与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北大,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复旦,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武大,吉林大学与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大……华夏大地上掀起了一股高校合并潮,据统计,短短八年时间内,全国就有556所高校合并调整为232所高校,净减324所高校。
一时间,这个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高校合并现象成了人们谈论的热点,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许许多多人对这一现象的深入思考。笔者认为,部分高校合并是我国在目前这一历史时期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它的成果是喜人的,并已在几所著名高校中得以体现,但与此同时,不能忽视的是,高校合并也应从实际出发,因校而异,因地而异,不能"跟风上"、"一刀切"。
我们在看到高校合并的成绩的同时,也不难发现,有个别院校在高校合并中盲目跟风,赶"时髦",在未经过仔细分析论证可行性的情况下,儿所同城的大学聚在一起,换个新校名,就算合并了,结果合并后,没有特色,没有优势,或仍然各自为政,完全背离了高校合并的真正目的。事实上,高校合并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合并后的管理问题,校区分散、建制不同、队伍庞大、设置重复、在校生从几千人剧增到几万人,这是每一所合并后的大学都要面对的难题,它给管理工作带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合并前不经过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就必然严重影响高校合并的成效。
笔者认为,高校合并必须结合本校的实际、本地的实际、本省的实际,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高校合并应听从中央的统一安排,听取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中央从全局的角度对高校合并进行统一部署,各高校应听从中央的指示,不能只看到片面的、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全局的、长远的利益,对中央部署置之一旁,一拖再拖,而使中央决策不能得到真正落实。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的主人,而高校合并又关系到合并院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广大教职工对本校是否参与合并最有发言权,高校合并应采取民主集中的方式,而不能凭长官意志,搞暗箱操作。
2.高校合并应依法进行。我国高教发展已逐步纳入法治的轨道,高校合并应依法进行,走正规化的道路,不能无序发展。高校合并后,应建立起完备的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责、权、利,使教职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3.高校合并应遵循学科优化组合的原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复合型人才,这就要求合并后的高校,其学科发展必须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也就是说,应该由单科性、多科性院校向文、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转化,在综合性大学里,各门类学科取长补短,互相影响,互相借鉴,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发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大有好处。
4.高校合并应慎对高校无形资产。我国高校中有许多经过百余年形成的品牌,如何保护高校这份来之不易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在高校合并中必须给予充分考虑。在高校合并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因校名问题而起的争议,若处理不当,则会使名牌受损,造成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名牌高校的校名影响深远,若要改动,应该慎之又慎。
"国之兴旺,教育为本"。全社会都在关心教育的发展,都在希冀教育的腾飞带动国民素质的提高,从而使国家的综合实力得以增强,如今的高校合并已为此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高校合并后,规模扩大了,人员增多了,硬件增强了,设施齐全了,并不代表就是"世界一流"了,我们高校更需要做的是练好"内功"。高校合并事关百年大计,不应重在形式,而更应注重合并后是不是切实有助于高教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不是切实有助于高教体制的改革。高校合并成绩喜人,但也路途坎坷,我们期待高校合并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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