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掐尖“有理”
国外高校如何拼抢?
世界一流大学对优质生源的争抢同样激烈。但国外很多顶尖大学拥有专业招生团队,他们常年在全国甚至海外海选符合自己办学定位和精神气质的学生。国内不少大学却还停留在“招分”阶段,招生只是“三五个人、五六条枪、忙两个月”。李奇认为,“一个竞争有序的招生环境是学校自律和政策环境共同培育的,缺一不可。”
记者:国外大学是怎么招生、掐尖的?他们是否也经历过如此互黑互撕的历史阶段?
李奇:国外大学招生难以一概而论,不妨以我曾经工作过的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招生办公室为例。它常年提供招生和资助方面的咨询,为了解决招生和资助咨询分头进行的不便,招生办公室通过提供电话转接而让问询者获得一站式的服务,同时招办还提供面对面的咨询和校园参观接待的服务。咨询中,根据本州高等教育委员会的录取指数换算表,带入问询学生的高考成绩(SAT或ACT考试成绩)、高中成绩的平均绩点及年级的百分等级,咨询员就可以告诉问询者他们处于哪个录取区间,即能够录取、不能录取或介于二者之间。为了吸引本州最优秀的学生,强化其服务于本州的意愿,学校还创立了大学董事学者项目,本州够格高中的校长可以推荐本校两名最优秀的学生,获提名的学生大学四年每年可以获得4000美元的奖学金,此外,他们还竞争获得杰出大学董事学者奖,此奖提供大学四年的全额学杂费。
上述招生行为既可以说是学校努力自律的结果,也可以说是政策和法律环境塑造的结果。例如,美国高等教育标准促进委员会制定了一套行业标准,对美国的本科招生项目和服务加以规范,从使命、项目、组织与领导、人力资源、伦理等12个方面予以具体规范,美国大学招生咨询学会、美国大学教务主任与招生干事学会也有各自的职业伦理守则。总之,按照上述标准,互黑互撕、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招生行为显然有悖于行业伦理守则,是不可接受的。另外,在保障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和听证权方面,政策、法律和制度安排也同样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其中,学生的知情权法、家庭教育权与隐私法、珍妮克利里校园安全信息披露法、高等教育机会法、联邦和州政府高校信息的年度报告都是典型例证。
陆一:美国的招考制度以其自由选才著称,而事实上在顶尖大学之间同样长期存在着白热化甚至异化的竞争。举例来说,美国的顶尖大学不争分数线高低,因为他们不存在线上全部录取的规则,但是他们比拼录取率。录取率越低,体现大学越难考,为了取得更低的录取率,花重金全国游说,鼓动录取可能性极小的学生也多多报名的情况并不少见。美国的顶尖大学不争状元,是由于许多考生都能在全国统考中获得满分,不存在状元之说,但是他们会人盯人地争夺学业优秀的黑人、拉丁裔等少数族裔生源,承诺提供五花八门的奖学金和各种优惠条件。这是由于美国政治决定了顶尖大学必须录取一定数量的少数族裔,而这个群体中的学业优秀生本来就比较稀少。如果少一个优秀的,就只能多录取一个学业准备不足或能力不佳的学生,那将在后续培养过程中额外投入大量教育资源做补习,还有可能提升中退率,降低口碑,十分划不来。可见,只要是大学和考生之间有机会面对面地相互选择(或拒绝),大学对优质生源尽显诚意、同类高校间激烈竞争的情况就是举世共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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