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自主权扩大
科学的选才标准如何建构?
高考改革的大背景下,高校必须逐渐扛起更重的选才任务。陆一表示,“好的招生文化要把焦点放在大学教育理念、培养质量上。在分数基础上,大学和学生之间用‘善于培养什么人’和‘渴望成为什么人’相互吸引。”
记者:竞争有序的招生文化如何培育?中国大学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李奇:哪些招生行为是良好的实践行为?哪些是不良的实践行为?这些是非标准应该尽早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营造一个大学招生人员不敢、不能和不想尝试违规行为的政策、法律和制度环境,这是培养健康有序的大学招生文化的必由之路。制度建设中的趋同现象间接表明,我们的大学招生文化建设应该可以从上述大学、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相关实践中汲取经验。
宏观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推动公立高校以民主科学的方式进行定位,明确办学质量标准、核心绩效指标及人才培养的结果目标,阐明行动路线图,用专业方式处理专业问题,用自上而下的方式推动改革,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呵护创新。
陆一:招生本身就是一个紧张算计的议题。更好的招生文化恰恰是当我们把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放在大学教育理念、培养质量,让招生回归育人本质之时才能出现的。正如在分数的基础上,大学和学生之间用“善于培养什么人”和“渴望成为什么人”来相互吸引,才是理想的双向匹配。
今年开始的招考改革确立了“先粗筛、后细筛”的原则,高考如何在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发挥恰如其分的功能,自主招生如何与之结合,是接下来非常值得探索的问题。比如在上海试点中,复旦和上交大均依据高考成绩以1.5:1的比例圈定自主招生的资格。这个比值是否太小,可能使细筛几乎起不到作用。如果比值太大,大学的裁量权过大,可能很难承担选拔成本和公平风险。换言之,看似综合的评价体系中高考依旧占据绝对大的权重。再者,当高考不再是唯一的测评工具,大学举办的面试、笔试如何能对基础教育产生更积极健康的引导作用,而不是引发更加异化的商业应试补习热潮?
所有这些试点中的新问题哪怕微小的调整都直接关系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大学遴选效果。我们期待科学的测量、务实的研究能够适时跟进。特别是一些关键的招考实证数据应对社会适度公开,使公共讨论更加有理有据。
(光明日报记者 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