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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摧毁多个“校园贷”犯罪团伙 抓获嫌犯180多人
2017-06-16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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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河北、吉林、上海、福建、陕西等地警方密切配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佛山、韶关、东莞等市公安机关开展“飓风19号”专案统一收网行动,集中对涉“校园贷”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重拳打击,共摧毁犯罪窝点20余个,抓获嫌疑人180余名,破获案件190余宗,受害学生350余人。

  今年3月,广州警方接到大学生张某报案,称其被推送广告诱骗至一个叫“某易贷”贷款平台进行贷款,先后4次以“资料费”“服务费”“保证金”“保险费”等名义转账给该平台3000元。期间广州、佛山等地相继发现在校大学生被以培训、低息贷款及冒用身份证进行网络借贷等为名进行诈骗线索。该类案件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胡春华、马兴瑞、林少春、李春生等省领导等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严厉打击此类针对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包括学生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广东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对全省网络兼职诈骗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将涉“校园贷”违法犯罪列为“飓风19号”专案,部署全省开展侦查。在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的配合下,专案组以与“校园贷”有关的电信网络诈骗、合同诈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针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先后梳理出三批涉“校园贷”违法犯罪线索,掌握犯罪窝点20余个,涉及广东、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湖北、云南和陕西等多个省市。经过两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锁定了相关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段、方式等犯罪证据。5月下旬,在公安部协调指挥下,专案组部署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东莞、茂名等地警方,统一开展涉“校园贷”违法犯罪收网行动,成功摧毁多个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180余名,破获案件190余宗,受害学生350余人,查扣电脑、手机、银行卡、账簿、诈骗剧本等涉案证据一批,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悉,一些不法分子和机构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将高利贷、金融诈骗等“黑手”伸向大学生群体。有的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有的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有的要求学生提供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此威胁,勒索钱财。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校园消费金融的实际需求,许多金融平台(P2P等)、民间小贷公司等机构趁势而入,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于是各种“校园贷”应运而生,在全国各大校园风靡一时。“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金融平台,在给学生创业投资、解决学生经济生活等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滋生诸如“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心理承受能力弱、法律维权意识不强,“校园贷”违法犯罪给学生的心理、精神造成极大伤害,一些学生因此辍学,个别甚至自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活跃在校园之间的网络贷款平台较为复杂(P2P平台、小额贷款平台和民间借贷平台),不同类型的平台在准入门槛、风险控制和行为治理上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良莠不齐”“杂乱无章”等现象比较突出。整顿“校园贷”乱象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不同行业和部门。我省公安机关正积极与金融监管、工商、工信、教育部门及高校、行业协会联合,针对“校园贷”行业中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存在“裸贷”“高利贷”“虚假宣传”等严重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治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网贷平台坚决移交主管部门取缔、整治。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涉“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金融秩序和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警方同时呼吁:广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遇资金困难,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获得金融支持,不要盲信盲从、贪小便宜;要加强对个人身份信息、财务状况等个人隐私和基础信息的保护,提升网络金融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和借贷观念;对涉嫌“校园贷”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学校反映或向警方报案。同时,公安机关建议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教育机构应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开展理财讲座培训和专项培训,提升学生的理财意识,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学生陷入“校园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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