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起,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启动农村独生女大学生助学工程,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名独生女大学生给予资助。
据了解,助学工程的主要对象是户籍在农村的贫困家庭独生女,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方可获得资助:1、当年考取省(市)以上重点高等院校本科各专业的独生女大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年人均收入在850元以下或当年遭受意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无力提供就学资金(孤儿、烈属、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三峡库区移民优先考虑);3、品行端正,表现优良;4、无其他经济来源,未接受其他资助。
重庆市人口计生委建立了“农村独生女大学生助学专项基金”,采取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中集体筹资、个人捐款等方式进行筹集,由市人口计生委直属机关工会建册立账,统一管理。对每个学生的资助经费按《录取通知书》等确定的有关标准分4个学年支付,对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将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农村独生女大学生助学工程按照“本人申请、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把关,市人口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审查、人口计生委党组确定”的程序进行。为加强对资助学生的管理,重庆市人口计生委将为每个资助对象建立“助学档案”,主动与资助对象及所在学校建立联系,了解掌握资助对象在校德、智、体等综合表现,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和跟踪审核。并利用假期组织召开资助学生座谈会,联系安排社会实践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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