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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授予境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0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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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999年6月,我国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已达30个。这些项目不仅较成功地培养出一批社会急需的人才,而且及时地引进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先进的教材,直接学习和借鉴了有益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但是,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单位,尤其是一些不具备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机构,未经过批准,与境外机构举办所谓的"学位课程班"、"研究生班"等各类项目,有意模糊办学的非学位、非学历培训性质,变相授予学位,冲击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正常秩序,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为此,国务院学位办公室重申:举办授予境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方教育机构必须已经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凡经批准的中外办学活动,如授予境外学位,必须按规定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准,未经核准,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授予境外学位,已经授予的学位,国家不予承认。

  下列项目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准:

  1)北京大学燕工科教服务中心与美国长春藤大学合办的"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课程班";

  2)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与美国长春藤大学联合举办的"工商管理硕士(MBA)课程班";

  3)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与美国长春藤大学合办的"工商管理(MBA)培训班";

  4)北京连山国际工商管理培训中心与美国国际管理学院联合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博士研究生;

  5)国家科委管理学院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合办的"高级工商管理课程进修班";

  6)(广州)侨鑫集团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合办的"工商管理硕士(MBA)课程班"。

  经批准可授予境外学位的30个在办项目:

  1)北京大学与美国福坦莫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2期);

  2)清华大学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培养"高技术管理方向"MBA(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3)中国人民大学与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合作培养MBA(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3期);

  4)北方交通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理工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北京技术交流培训中心、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培养国际会计专业商学硕士(1999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培养MBA(1999年启动,经批准试办1期);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合作培养制造工业工程科学硕士(2000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8)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城市大学合作培养MBA(1999年启动,经批准举办2期);

  9)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传媒与交流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10)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合作培养护理学硕士(1999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1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联合开设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1997年启动,经批准举办4期);

  1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合作培养专业会计硕士(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13)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培养法律硕士(1999年启动,经批准举办2期);

  14)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合作培养国际经贸关系硕士(1999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15)天津财经学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大学合作培养MBA(1995年启动,经批准举办9期);

  16)燕山大学(原东北重型机械学院)与美国都灵大学合作培养MBA(1997年启动,经批准举办2期);

  17)上海海运学院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合作培养MBA(1996年启动,经批准举办3期);

  18)上海财经大学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合作培养MBA(1996年启动,经批准举办4期);

  19)复旦大学与挪威管理学院合办"变化管理(含:通信信息管理)"硕士课程(1996年启动,经批准举办4期);

  20)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培养MBA(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2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培养"运输与物流管理"学士(2000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22)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优质管理"硕士(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3期);

  23)南昌大学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合作开设"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1997年启动,经批准举办4期);

  24)江西财经大学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合作培养MBA(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25)重庆建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工程项目管理"硕士(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2期);

  26)重庆建筑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培养"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硕士(2000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27)广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联合培养"国际会计"硕士(1999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28)中山大学与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暨里昂第三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贸易高级专业文凭课程(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2期);

  29)中山大学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顿管理学院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30)西安医科大学等8所院校与泰国清迈大学联合培养"高级护理"硕士(1995年启动,经批准共举办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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