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知识是每个孩子都渴望的,可是外地来北京的孩子却很难找到学校上学。
“妈妈为了能让我学习不知跑了多少家学校,人家不是不要就是借读费太高,我们交不起。就在我和妈妈快要绝望的时候,广安中学向我敞开了通向知识的大门。”在总结上学期学习生活时,内蒙古来京的初中一年级学生特日格勒这样说。
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逐年增多,如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突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
首善之区率先行动
北京市委、市政府对于流动人口中儿童少年受教育问题非常重视,多次开会进行专题研究,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制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李观政说,为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北京市采取措施,通过3种途径接收这些孩子,一是在公办学校借读,二是为他们单独举办学校,三是把公办学校交给外地来京人员办学,以改变打工子弟学校的条件。
目前,在北京市公办中小学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借读的外省市户口学生达10.36万人,其中95%的学生集中在公办学校。政府为此每年投入超过1.6亿元。北京市有流动人口自办学校(又称打工子弟学校)123所,在校生1.7万人,但是,这类学校在办学的软、硬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流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情况,北京市一些区、县政府指定部分学校集中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借读,其中有宣武区广安门地区的红莲小学、广安中学,石景山区的麻峪小学、金顶街职业高中等。
从去年9月新学期开始,已有232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子女进入广安中学初中一年级学习。这些学生来自10多个省,除汉族外,还有满、回、维、蒙等少数民族学生。他们普遍能吃苦,能体谅父母,大部分学生学习努力。特日格勒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名列年级第八。期末考试成绩年级第一的杨茂楠来自辽宁。
据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副处长乔树平介绍,在管理上外地来京学生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广安中学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评选中,外省籍学生占全年级干部比、三好学生评选比的47%。
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去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遵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在听取了许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调查意见后,北京市出台了《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促进和规范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过程。流动人口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指随父母来京、年龄在6至15周岁的儿童少年。流动人口子女能够入学借读的具体条件是,他们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北京市、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教育、公安、工商、劳动、物价、卫生、房管等部门具体组织。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对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行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维护流动儿童少年学生在学校的正当权益,对他们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选先、参与文体活动等活动以及奖励处分等方面与本市学生同等对待。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有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可以参照本市的办学条件标准,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学校。
北京市今年新学年将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中小学的借读费,小学每学期由500元降到200元,初中每学期由1000元降到500元。
流动人口子女在京城感受到友好的氛围和真情的温暖,他们奋发向上,努力学习。特日格勒由于做了肾脏移植手术,需要不停地服药,家庭经济困难,广安中学免去了他的借读费。他激动地说:“我的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因此我更要加倍努力学习,用优秀成绩来回报党和国家的关怀!”
2002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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