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以下简称保障机制资金,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免费教科书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等)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从制度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这些制度和措施包括:
——落实各级政府之间和部门之间的经费分担责任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上下级之间经费投入的约束反馈机制,对保障机制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实行“下管一级”,严格实行保障机制资金报表编报制度,及时快捷反映预算执行进度。
——强化农村中小学预算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教学点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学校统一编制。
——切实规范资金支付管理,建立包括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应承担资金在内的保障机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高效和快捷。同时,加大农村中小学经费的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符合直接支付条件的公用经费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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