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赵超、吴晶)记者18日从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国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计划设岗增加到5万名,实施范围由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扩至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
据了解,“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是: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可招少量应届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介绍,特岗教师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岗计划”教师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同时,国家鼓励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各地将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按照规定,对于实施“特岗计划”的地区,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和其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
宋永刚说,“特岗计划”的实施还将与“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相结合。增招教育专业硕士是研究生培养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也是本科后教师教育的重要创新,有利于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今后,申报“特岗计划”、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专业硕士。
相关链接 教育部2009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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