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国青年报》独家披露了福建闽侯县鸿尾中学发生有组织的中考替考事件。此后,闽侯县教育局回应称,有13名初三辍学的学生被替考,而参加替考的有11名初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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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调查,被替考的辍学生多半在外打工,根本不知道有人替自己去参加中考。那么,为何要组织初二学生去替考呢?
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理的鸿尾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陈显曙后来在与记者电话交谈时道出实情:这么做是“为了提高‘两率’——巩固率和报考率”。闽侯县教育局局长江道平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到,陈显曙曾向调查组承认组织替考是“为了提高报考率,提高总体成绩”。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初中素质教育目标的要求,初中三年应达到巩固率92%、中考报考率95%、合格率85%、中考全科及格率65%。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的基本目标:城乡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城区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农村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控辍工作的重点是初中,农村初中是重中之重,应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意见”要求把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巩固学额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奖金相挂钩”,对达不到“控辍保学”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福州市区某中学的一位校长告诉记者,闽侯替考事件折射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的困境。一些学生因厌学而辍学,这种现象在农村尤为突出。而上级部门对“巩固率”、“控辍率”的考核是“一票否决”,如果达不到要求,学校什么荣誉都没有,不仅校领导没面子,全校教师的奖金也没了。他认为,一些辍学比较严重的学校,也是出于无奈,只能作假应付上级督察,在中考时甚至铤而走险找其他学生替考来凑数,这点其实大家都“心照不宣”。
无独有偶,这种现象在全国其他省份同样存在。据报道,今年6月,江苏省赣榆县罗阳中学组织94名初二学生替辍学或成绩差的初三毕业生参加中考,其目的是“为了完成义务教育‘零流失率’的考核指标”。因替考事件遭免职处理的罗阳中学校长王瑞表示,“我把控辍的任务下发给老师,目的是让老师把流失生找回来,没想到班主任让初二学生来替考”。而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光辉乡解放中学,也有22名初二学生冒用辍学的初三学生的名字参加今年的中考。举报人称,“孩子们都是学校组织来的,车接车送”。
在此次发生替考事件的闽侯县鸿尾中学,记者向该校德育处主任邓宙开了解学生的辍学情况。通过翻看“课堂点名情况反馈表”发现,几乎每天都有学生没来上课,初三年级最多的一天有6个学生无故缺席。在点名表的最后一栏有当天值班教师对缺席学生的“落实反馈记载”,内容多半是学生“厌学在家”、“不想读书了”或者“家长电话联系不上”。记者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段记录:已通知某某学生家长,“家长表示孩子不在家,他的死活与学校老师无关”。
邓宙开说,学校所在的鸿尾乡是个手工艺之乡,一些学生不爱读书,就跟着家人一起学做竹编。在这些辍学的学生看来,“读那么多书,还不如做竹编赚的钱多”。
据邓宙开介绍,每学期开学初,流失的学生相对较多,“这时学校就要通知乡、村干部到学生家里去动员”。还有一些学生注册后不来上课,班主任不得不经常打电话去催促家长,但有的家长也不配合,放任孩子辍学。
邓宙开说,在初二升初三阶段辍学的人数最多。比如,该校今年初三毕业班是7个班,而在初二时是8个班,也就是在初二升初三时,学生数少了一个班。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李天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中小学学生辍学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已经影响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
他认为,学生辍学与社会、家庭、学校都有关。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使广大少年儿童认识到“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白“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法律规定,使企业树立起“雇用未成年人违法”的法律意识。
李天奇分析说,在国家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之后,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不是家庭贫困,而是自身厌学。而初中生辍学较多,是因为其小学基础没打好,升入初中后跟不上。社会上一些企业非法收留未成年人,也促使一些学习不好的初中生产生了逃避上学出外打工的想法。
由于农村整体师资力量不足,小学学科配备不齐,英语、音乐、体育等科目往往由其他专业的教师授课,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孩子在教育上先天不足。李天奇强调,要从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和提高农村教师专业素质入手,为农村孩子提供更好的就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教师要多关心爱护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困难,树立学习信心,不因厌学而辍学。
中国青年报福州7月26日电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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