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15.00,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念鲁做客新华网,与网友谈如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嘉宾与主持人合影 新华网 杨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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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司副司长杨念鲁10日做客新华网,就“如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互动。
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是实现教育公平
杨念鲁表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概念是本世纪以来,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逐渐提出来的。2006年新修订了义务教育法,这个义务教育法把均衡发展作为一个方向性的要求提出来了。我们认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在我们看来主要指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城乡之间;二是在地区之间;三是在学校校际之间都能在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素质、教育质量等等方面大致平衡和相当。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教育的需求和教育的供给大致相对均衡,这是我们所认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概念。
杨念鲁表示,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是实现教育公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一种必然选择。对于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更加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满足群众对教育的期望,推动义务教育在更高的起点上以及更大的发展空间上取得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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