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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整治教材之乱 要求全面清理违规教材
2009-11-18    中国教育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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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针对近期一些地区和中小学使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难以保证教学质量的问题,教育部网站17日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全面清理违规教材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理整治。

  根据通知,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的规定,落实《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的相关要求,不得将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编入目录。(来源:兰州晨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全面清理违规教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小学教材是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来源。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因此,加强中小学教材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使用质量有保障的教科书,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中小学使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这些教科书缺乏严格把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科学性、适宜性等方面的问题,难以保证中小学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材的管理,现就中小学教材使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的规定,落实《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的相关要求,在编制省级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时要严格把关,不得将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编入目录。各地区和学校在选用教材时不得选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以保证中小学教学质量……  [详细]

  相关报道:

  本报讯 (记者 朱治华) 今天上午,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清理中小学违规教材。

  近期,一些地区和中小学使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这些教科书缺乏严格把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科学性、适宜性等方面的问题,难以保证中小学教学质量。

  教育部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的规定,在编制省级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时要严格把关,不得将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编入目录。各地区和学校在选用教材时不得选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以保证中小学教学质量。

  另外要立即对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教科书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要进行坚决清理。对目前正在使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地区和学校,要责令其在2010年秋季以前全部停止使用。

  ●链接


  部分地区违规书事件

  2006年,深圳龙岗区一学校被查实给学生发放的暑假作业为非法出版物,还查明包括该校在内的12所学校违规征订学生教材。2008年西安一中学统一为300多名高三学生订得人手一套盗版书,被查实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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