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长称女儿符合条件,因就读民办校落选;学校表示获奖非唯一决定因素
直至昨日(14日,下同),北京市民钱先生仍在为女儿未通过清华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初审之事奔走。钱先生认为,女儿曾获全国和北京市的数学竞赛一等奖,特长等均符合选拔条件,但就读的是某民办中学,由此落选。清华招办负责人表示,获奖并非唯一决定条件,专家评审要优中选优。
学生两次审查均未通过
11月初,清华大学本科自主招生工作启动。钱先生的女儿小清(化名)是北京天通苑某民办学校高三学生,在她递交的材料中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北京市中学生数学竞赛一等奖等证书,她还具有钢琴特长,有近两年的琴师实践经历。
近日,清华大学在网上发布初审结果,小清未能通过,不能参加下一轮笔试。钱先生认为审查存在问题,到校方招生部门提出异议。上周五,清华招生人员回复,经专家组再次审核,小清仍未能取得笔试资格。
钱先生认为,根据清华自主招生的要求,小清完全符合。据其判断,问题就出在女儿就读学校是民办学校上。
校方高中学校只作参考
据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信息,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需符合3个条件: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品格高尚,志向远大;学业突出,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或者在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的特长和发展潜力。
昨日,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自主招生条件中并没有对高中就读学校的要求。“评审时,对中学学校也不会完全不考虑”,该负责人说,中学办学质量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是评价学生实力的重要参考。专家组在进行审核时,中学学校是考虑因素之一,此外会对学生的竞赛获奖和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获奖并不是唯一决定条件,优秀学生非常多,专家要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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