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2010年第2次新闻通气会上,王晓都介绍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情况)
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出台以及全国实施工作部署会议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尽管四川正面临“5.12”特大地震灾后重建的艰巨任务,尽管四川尚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绝大多数县级财力困难,省委省政府仍然把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作为为教师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作为近期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来抓。紧紧围绕政策制定、落实兑现、维护稳定三个关键环节,迅速研究、及时部署,强力推进。全省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含离退休生活补贴)已全部兑现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校考核的基础上,大多数地方目前已兑现到位(未兑现的学校正在抓紧做好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或制定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绩效工资后,落实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定要求,惠及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教职工59.7万人(含部分完中),退休教职工25.5万人。通过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自信心、自豪感进一步增强;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调动;教师职业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教师终身从教的决心进一步巩固;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和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制教进一步落到实处;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主要作法:
一是抓协调配合,加强机制建设。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形成工作机制是顺利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的根本保证。省委刘奇葆书记、省政府蒋巨峰省长亲自过问,多次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认真研究,缜密组织,落实责任,狠抓资金筹措,限时全面兑现。建立四川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人事部门负责政策拟定、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教育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和维护稳定的职责分工,建立了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了工作机制、落实了相关责任。
二是抓方案制定,统筹化解矛盾。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是顺利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的基础前提。我省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精神,又结合了四川实际,统筹考虑了完全中学高中段教师、退养民办教师、义务教育学校的代课教师、国有企业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退休教师)以及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等相关群体的待遇问题,提出了妥善处理的预案,并要求各地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抓政策导向,发挥激励作用。充分发挥激励功能,是全面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的根本目的。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在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基本政策要求和总体政策导向,对绩效工资分配,重点提出了向骨干教师、班主任、一线教师和农村教师倾斜,同时兼顾统筹各类群体利益关系的政策导向,特别强调:1、落实农村教师补贴,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2、提高班主任津贴,鼓励教师争当人生导师。3、规范校长收入水平,促进学校管理能力提高。
四是抓督查督办,确保顺利实施。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省长蒋巨峰同志指示“必须抓紧兑现、确保国庆节前全部到位”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派出多个督查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对个别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省政府督办室两次发出督办函,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按期完成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由于督办力度大,确保了我省在灾后重建任务十分繁重,各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仍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如期完成了绩效工资的实施。
五是抓资金统筹,确保全额兑现。资金落实到位,是顺利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的必要条件。按照“坚持中央政策规定,分类确定补助标准,省级加大支持力度”的原则,抓资金筹措。在中央财政补助的7.88亿元基础上,我省财政通过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尽最大努力调剂出26.74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分类分档给予补助。各地按照“调整结构、零基预算、增量安排、确保兑现”的原则,统筹各项财力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省财政在分配200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时,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地方负担增支部分纳入标准支出计算予以重点支持,明确要求各地在安排使用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时要重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需要。
六是抓政策宣传,统一教师认识。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是顺利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的重要手段。在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四川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宣传提纲》,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统一了广大教师的思想,并针对个别地方教师的情况反映,及时研究制发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要点》,提出了明确的宣传口径,指导各地和学校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广大教师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以便共同执行好政策,努力把好事办好,确保了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是抓绩效考核,加强制度建设。绩效考核是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的制度保障,也是教师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把握好绩效工资的政策导向,省教育厅在认真研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下发了《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指导各地坚持政策导向,健全激励制度,编辑印发了《四川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文件汇编》,召开了全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的“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交流研讨会”,交流了经验,探讨了问题,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促进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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