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委选聘了88名巡视员,以省属高校中层干部、业务骨干为主,省教育厅选派10名处级干部、省招办派部分中层干部,巡查和指导各地的考试工作。省招委会成员不定点开展巡察,强化对考风考纪管理薄弱地区和重点考区的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州(地、市)、县(区)也分别选派巡视组或监督员,采取视频巡察、流动巡查、考场包干、督察督办等措施,强化考试管理。对考风考纪管理薄弱地区和重点地区加强监管,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青海省坚持不懈的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并取消不符合在青高考报名条件学生52名、报名后自动放弃考试或经查处取消高考资格的41名。根据总体安排,高考结束之后资格审查工作将进入第三阶段。教育、公安、招考机构、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继续分别把关,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以及属地化管理原则,重点审查和处理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已注册省外借读高中生、近年来户口有变迁考生的在青高考资格。对不符合条件者已予注册或空挂学籍准予考试的;外省籍考生将户口从省外迁入省内后又在省内县市区间进行迁移,从中变更原签发时间、地点、籍贯、身份证号等原始信息,隐瞒真实身份后在青参加高考的,都将取消录取资格。并将事实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月7日下午开始答题卡扫描和评卷;高考成绩将在6月26日前公布;军队、公安院校生源选拔工作在高考成绩公布、学生填报志愿之后的6月29日-7月2日进行;为进一步实现公平公正,全省各地将在同一天(7月3日)报送考生志愿电子信息;7月3日-9日对上线考生的资格进行再复查;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开始,8月23日结束;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的录取继续复征志愿,专科批次先实行平行志愿,再复征志愿,开学后不再补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