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成都的小学生和初中生都会拥有一份电子学籍信息。《办法》还规定,今后成都市的小学和初中不得拒绝接收服务区内学生,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不得招收复读生。不论学生成绩好坏,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留级,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申请跳级。
今后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将统一采用电子化管理,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须为每一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信息。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了《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转学的具体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今后成都市的小学和初中不得拒绝接收服务区内学生,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不得招收复读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留级,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申请跳级,有的学生,三年就能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习。
该办法将从今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关键词1:入学
学校不得拒绝服务区内学生
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公平就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学校服务区域的学生,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复学的成都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按当年核准的招生计划办理学籍。
提示:学校查明未注册原因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应按规定到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的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未报到或延期期满仍未到校报到注册的,学校需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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