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教育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每学期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每学年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
通知指出,各级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加强分工和协作,将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评内容,每年要对当地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强调,各中小学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形成消防安全教育常态机制。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重点开展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教育;初中、高中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要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使每一名学生熟悉掌握火灾疏散逃生的路线和逃生的方式、方法;每学年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每学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家庭消防作业,制作家庭逃生路线图,填写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期间,要集中开展知识竞答、作文大赛、消防运动会、主题展览、疏散演练等消防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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