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我国将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2013-11-12    新华网

字体大小:

我国将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12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我国将通过年检、预警、信息通报公告以及责任追究等途径,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日前,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联合提出意见,拟针对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校舍排查鉴定结果要及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询。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意见要求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意见强调要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意见也对校舍安全隐患排除及项目管理等提出相应要求。并提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对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捐赠支出,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相关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
·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三年:让孩子安全 让家长放心
· 中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三年来成效显著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实践纪实
· 青海省教育厅:校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立即拆除
· 国务院决定正式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 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面覆盖、全国联网
· 国办:因校舍倒塌致师生伤亡 问责当地主要领导
· 内蒙古校安工程覆盖民办学校 一校不少 一房不漏
· 中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顺利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