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研究 > 专题研究 > 中小学收费
重庆市教委划定学校收费禁区
2001-08-30    

字体大小:

  重庆晨报 李苒

  针对开学初期各中小学乱收费事件,日前,重庆市教委正式划定了中小学收费的“禁区”。

  市教委公布了中小学收费的标杆,具体为:农村中小学校的杂费、住宿费必须严格按市教委与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标准执行,各区县不得另定标准;各地不得要求农村中小学生缴钱穿着统一校服和统一购买学习生活用品,不得违反规定编写教学辅导材料并强求学生统一购买;学校及教职工,不准通过代办项目以回扣或克扣服务收费形式,从学生身上谋取经济利益。

  市教委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初中和小学,不准招收“择校生”。对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应按规定标准收取借读费,不再交纳杂费。严禁把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高中招收择校生,应限分数,不准收取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限人数,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班额;限钱数,择校生缴费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再收取赞助费和建校费。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