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西省抚州市教育工作会上了解到,该市广昌县教育系统自2000年9月1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学校财务零户统管”以来,有效地提高了中小学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小学乱收费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的乱集资、乱摊派、搭车收费等现象也基本得到遏制。抚州市人民政府已决定,在全市各县、市、区逐渐推广广昌县的经验。
广昌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由于该县财政收支不平衡,学校教育经费严重短缺,过去也存在较为严重的中小学乱收费现象。该县有关人士认为,除了政府教育投入不能适应该地区教育发展需要之外,学校教育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的混乱,也是导致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
2000年9月1日起,广昌县教育系统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学校财务零户统管”。具体做法是,由县教委在县财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专柜”,选派本系统会计人员,负责全县各校的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各乡镇教办、初中、县属学校只设一名报账员,不再另设会计。“教育专柜”在县建设银行开设统一的“教育事业费专户”,各校原有的银行账户一律取消。各校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教育事业费专户”,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和经费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均由“教育专柜”统一办理。“教育专柜”配发给各校资金结算手册,各校可通过资金结算手册及时了解资金的收支情况。具体到学校收费上,全县各校统一到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领用“江西省中小学收费专用收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各校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的款项全额缴存到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教育事业费专户”。
广昌县教育经费新管理办法经过6个月的运行,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据抚州市教育部门负责人介绍,实行学校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后,学校经费被乡镇挤占、挪用,乡镇搭车收费,各部门对学校频繁检查、无端罚款等问题,都相应得到很好的解决。仅应付各执法部门检查费用和招待费一项,广昌县教育系统一年即可节约20万元。由于学校财务的核算权受到控制,杜绝了学校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账的现象,学校自身的乱收费行为也基本得到遏制。同时,由于学校的每笔开支均需经过“教育专柜”的审核,不合法、不合理的开支不能核销,不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较好地防范了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违纪行为,纠正了教育行业内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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