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2001-05-09 周国洪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记者从日前在镇江召开的全国纠风会议上了解到,为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力度,重点解决农村中小学的乱收费问题,今年我国教育收费将实行13道禁令: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住宿费标准由各省(区、市)物价、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统一制定,地、县两级不得自行制定标准,已经制定的一律取消,今年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得高于2000年;
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校试行“一费制”,小学学生每年不得超过120元、初中学生每年不得超过230元,凡超过的要降下来,未达到的不得提高;除必须由学校统一订购的课本费外,学校不得代收其他任何费用,各地规定的代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任何形式的教辅参考资料;
不准以“建校费”、“教育基金”、偿还“普九”达标欠款以及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各种名目向学生乱收费;
严禁对中小学校搞各种摊派和搭车收费;
不准农村中小学校强制学生统一着装收费;
国家和省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一律采用普通黑白版课本;
同时,还要严格规范大中城市中小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实行就近入学;
高中招收择校生,不准违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不得向择校生收取建校费或赞助费;
不准挤压招生计划,变相扩大择校生人数;
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不准违反国家和省级政府规定另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变相搞“双轨”收费,今年每个学生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去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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