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的关注和期盼下,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过五年多的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果。这项改革对基础教育领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起到什么样的推动作用,具体目标和内容是什么,记者日前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
朱慕菊指出,面对21世纪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经济的全球化,如何培养在新时期具有良好素质和竞争力的新一代,是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大事,也是基础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的核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因此,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首先确定的培养目标是: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强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确定这一培养目标,正是基础教育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基础教育承担提高全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历史重任的具体落实。为了实现这一培养目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6项具体目标。
关于课程功能的改革,朱慕菊说,这项改革强调了课程的功能要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体现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尤为重要的是强调要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因为这种过程将深刻地影响学生思想道德的形成,影响他们人生的抉择。
关于课程结构的改革,朱慕菊说,这项改革强调的是课程的综合性,也就是课程设置既要注重根据学生的经验组织教育内容,也要注重学科内在的逻辑。同时,在课程结构的改革中设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为必修课,以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联系,改变封闭办学、脱离社会的不良倾向,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课程结构的改革还强调了课程的均衡性和选择性,以体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并为每个学生具有个性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关于课程内容的改革,朱慕菊说,这项改革强调“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偏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关于课程的实施、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方面,朱慕菊说,这项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关于教育教学评价的改革,朱慕菊说,这项改革将主要在评价的功能和评价的方式上有所突破,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而不能仅仅把评价作为筛选与甄别的工具。
关于课程管理政策的改革,朱慕菊说,这项改革强调了课程管理的权限应根据各级不同的责任与需要作科学合理的划分,各地要在达到国家规定课程的基本要求下,规划、开发并管理好地方课程,发展学校课程。随着教师课程设计能力的提高,学校课程的发展将有更加多样和广阔的前景。
朱慕菊最后强调,这次课程改革工作是一项关系重大、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整个改革涉及到培养目标的变化、课程结构的改革、国家课程标准的制定、课程实施与教学改革、教材改革、课程资源的开发、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师资培训以及保障支撑系统等,是一项由课程改革牵动整个基础教育的全面改革,应该说,这些项目的改革是相辅相成和互为制约的。因此,我们在改革中应始终贯彻“先立后破,先实验后推广”的工作方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建立课程改革实验区,分层推进、发挥示范、培训和指导的作用,为改革过渡到新课程做好准备。
《中国教育报》2001年9月2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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