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函[2016]4号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节粮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小学是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良好品德习惯养成的关键阶段。做好节粮教育,让孩子们从小懂得一粥一饭来之不易的道理,上好俭以养德的人生必修课,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节粮教育工作,教育部多次作出部署,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近期发现少数中小学仍存在食物浪费现象,引起社会关注。为切实做好节粮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专门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各地要就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3〕5号)中开展节粮教育的要求,制订专门方案,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各校先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有无校园食物浪费现象、校园食堂就餐监督管理及学校节粮管理制度情况,做到“校不漏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节粮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县不漏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平时掌握的节粮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地各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改进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二、突出实效,普遍开展一次节粮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明确关于节粮的具体要求,通过校园电视台、广播、校园网、电子屏、公告栏、黑板报、橱窗、班级博客等多种途径开展节粮教育宣传,在食堂张贴温馨提示语及图片,营造节粮教育氛围;通过举行主题班(团、队)会、主题辩论赛、演讲比赛、节粮教育图片展、健康饮食科普讲座、微信微博转载节粮小知识,以及发放倡议书、举办“我为食堂提建议”等活动,引导学生从小形成节约粮食的意识和行为习惯;通过评选“节粮小明星”,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节粮行动;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带头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监护人责任,共同教育孩子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劳动感受粮食的来之不易。
三、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校长在节粮教育中的关键作用。校长是学校节粮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粮食的思想观念,建立健全节粮教育的规章制度,在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环节中落实、落细、落小,做到责任明确到人、工作不留死角。要加强对学校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节粮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班级节粮情况作为对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全面了解掌握学校供餐情况,特别是在学生就餐时段,定期对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浪费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以身作则,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引导和带领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营造节粮教育的良好校园环境。
四、加强管理,切实消除节粮教育管理薄弱环节。各地要通过明察暗访、定期评比、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校节粮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校要修改完善防止餐桌浪费的具体办法和奖惩制度,大力倡导吃完所购食物、不留剩饭剩菜的“光盘行动”。要结合实际,科学营养配餐、提高饭菜质量,倡导主食按需供应、小份多次管饱的节约用餐方式;要特别注意加强统一供餐的管理,尽量做到男女生供餐量分开设定、主食自助取用。要指定专人加大食堂就餐巡视力度,强化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普遍设立“学生文明就餐监督员”,对食物浪费现象进行监督。
五、强化考评,着力构建节粮教育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各地要将学校开展节粮教育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总结。对开展节粮教育工作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表扬和表彰,对开展节粮教育不力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浪费现象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各校要结合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节粮教育活动,编制学校年度节粮计划及班级、学生节粮考评办法,将学生日常节粮行为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加强节粮教育宣传,营造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节粮教育工作督查及活动开展情况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部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