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担责任 同享发展
——对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思考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最高端。作为本科教育的延续,研究生教育不仅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更是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重要源泉。
质量提升是当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首要任务
从1999年国家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战略以来,研究生教育经过10余年的快速发展,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并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为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研究生在读人数已经位居世界前列,2012年在校研究生172余万人,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质量提升已成为当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首要任务。2011年,刘延东同志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提出,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使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发达国家相比、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需求相比、和人民群众接受高水平教育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直接影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基于此,2012年,她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研究生教育要“走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大幅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支撑服务能力”。2013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继续强调,教育要“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提高质量上”。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不仅为研究生教育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也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包括从研究生教育大国向研究生教育强国的转变,从规模数量到质量内涵的转型发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就迫切需要从不适应“转型”与“转变”需要的因素入手,切实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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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是对研究生教育观念的重要突破
《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引发了人们对于研究生教育的重新认识和深刻思考,而《意见》中所蕴含的改革思想,则体现了在新的形势和时代要求下对研究生教育固有观念的重要突破。
一是研究生教育作为非义务教育法理上应成本分担。我国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单一,成本分担意识欠缺,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与时代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也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不甚相符。
二是研究生作为科技工作者获得相应的工作报酬理所应当。研究生身份具有双重性,作为学生,研究生受益于研究生教育,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应该缴纳学费合理分担教育成本。但是,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他们又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学生,更多的身份应该是从事创造性劳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理应获得参与研究活动的相应报酬。对此,国家在对整个科技活动管理中,特别是在科研项目预算以及整个科技经费的管理过程中,也应予以充分考虑并着重体现。
三是研究生学费只是教育成本的一小部分。研究生教育的成本中包含不可量化的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的精力投入以及学术氛围的营造,研究生学费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同时,完善投入机制是集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三方面内容的整体谋划,重点是在收费之后如何通过完善的配套措施,将国家的财政投入,高校的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统筹用于研究生教学、科研、改善待遇等支出,更好地用于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真正在研究生教育中形成激励导向,提升质量,这才是《意见》出台的真正出发点和落脚点所在。
四是研究生教育收费实质提升了教育过程和质量的公平。相对“一考定终身”的制度来讲,研究生收费制度则是基于教育公平原则的培养收费加学业激励的崭新理念,每个研究生都有合理分担成本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奖励和资助的平等机会,从而打破以往学业成绩好不好都均吃“大锅饭”的格局,使所有学生都可以在同一起点上公平竞争,真正体现教育过程和质量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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