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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
200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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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基本情况]

2003年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学校数(所)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一、高等教育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15

 

 

1、普通高校

10

 

 

2、科研机构

5

 

 

(二)普通高等学校

73

66084

33229

1、本科院校

22

42270

20088

2、专科院校

51

21780

11764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42

17511

9389

3、分校、大专班(点)(不计校数)

 

2034

1377

(三)成人高等学校

22

5142

2889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60

3133

1587

1、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23

1843

935

2、非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37

1290

652

二、中等教育

 

 

 

(一)高中阶段教育

1442

343872

82929

1、高中

774

301484

56320

普通高中

765

301306

56185

成人高中

9

178

135

2、中等职业教育

668

42388

26609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81

11471

6377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34

5771

3565

职业高中

453

23504

15633

技工学校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78

1642

1034

(二)初中阶段教育

 

 

 

1、普通初中

3924

 

203096

2、职业初中

11

198

181

3、成人初中

99

386

230

三、初等教育

 

 

 

(一)普通小学

24673

275811

260704

(二)成人小学

552

686

574

其中:扫盲班

460

491

450

四、工读学校

1

6

6

五、特殊教育

55

1219

923

六、学前教育

2331

24208

12662

  注:1、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包含普通初中数据;
   2、成人高等学校的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为2002年数据。

2003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一、高等教育

(一)研究生

3099

8597

19421

(二)普通本专科

90035

193830

537220

(三)成人本专科

68872

 

301780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1778

5614

2、网络本专科生

950

8049

24156

3、学历文凭考试

9399

6230

18686

 

 

 

二、中等教育

 

 

 

(一)高中阶段教育

379828

699462

1642983

1、 高中

235643

422322

1068842

普通高中

233929

422322

1065740

成人高中

1714

 

3102

2、中等职业教育

144185

277140

574141

普通中专

60664

92245

226487

成人中专

14959

25124

51716

职业高中

68562

159771

295938

技工学校

 

 

 

(二)初中阶段教育

 

 

 

1、普通初中

1091623

1291864

3822026

2、职业初中

926

733

3207

3、成人初中

9866

 

10901

 

 

 

 

三、初等教育

 

 

 

(一)普通小学

1294814

714944

4686892

(二)成人小学

4538

 

7032

其中:扫盲班

2979

 

3728

 

 

 

 

四、工读学校

 

 

 

五、特殊教育

2192

2154

13634

六、学前教育

338076

566568

657070

  注:1、成人本专科毕业生、在校生数为2002年数据;
   2、其他各类高等教育学生数未包含成人高校举办的学生数。

2003年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结)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一、高等教育

79930

62704

69317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1858

8849

3786

(二)自考助学班

9536

10206

38525

(三)普通预科生

725

978

917

(四)证书教育

6788

2193

2835

(五)岗位培训

33861

22406

18811

(六)进修及培训

27162

18072

4443

 

 

 

 

二、中等教育

369172

 

289083

(一)中等职业教育

138953

 

96890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230219

 

192193

  注:高等教育非学历学生数未包含成人高校举办的学生数。

2003年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学校数(所)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一、民办高等教育 

 

 

 

 

 

 

(一)普通高校

5

1351

20436

46977

4060

2345

(二)成人高校

 

 

 

 

 

 

(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60

47030

37583

43698

3133

1587

 

 

 

 

 

 

 

二、民办中等教育机构

 

 

 

 

 

 

(一)高中阶段教育

 

 

 

 

 

 

其中:民办普通高中

125

13033

35457

74048

14283

10356

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221

28699

70426

120021

9088

5381

(二)初中阶段教育

 

 

 

 

 

 

其中:民办普通初中

173

30690

61101

164683

 

 

民办职业初中

2

56

50

162

18

11

 

 

 

 

 

 

 

三、民办普通小学

231

12685

10534

64309

4600

3246

四、民办幼儿园

1777

45138

117072

153341

13328

6972

  注: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包含民办普通初中数据。

  【教育投入与支出】 2003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支出212亿元,比上年增加19.3亿元,增长10%。省本级教育经费支出45亿元,比上年增加8亿元,增长21.6%。教育投资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进一步增加。外资利用工作取得进展,完成了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批邵氏项目奖金及第十五、十六批增款资金的提取和拨付,共提取拨付资金1717.5万港元、32 .5万元人民币。新一轮中小学危房改造开始启动,争取到国家资金2.7亿元。全省高校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通过后勤社会化改革引资19亿元。

  【义务教育执法检查】 2003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第一次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对象是省政府及其计划、教育、财政、人事部门。检查的重点是“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情况,即是否坚持了国家拨给的义务教育经费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规定;各级政府依法落实财政性义务教育投入的情况,即法律规定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着重检查税费改革后财政性义务教育投入的情况;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情况,主要是辍学率的情况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部署,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在本部门、本系统开展了自查和迎检工作。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全省义务教育执法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省政府抓好义务教育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教育信息化建设】 2003年,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一是大力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化。制定了《湖南省2003-2005年教育政务信息化实施要点》,启动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电子公文传输网建设,大力加强了湖南教育信息网(www.hnedu.com)建设。截止到年底,有7个市州教育局、78所高校建立了内部局域网;10个市州教育局、49个县市教育局和198所学校建立了自己的公众信息网;教育厅门户网站──湖南教育信息网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幅提升,网上总资源量达65G。二是启动了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示范区建设,常德、益阳、长沙3市被列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示范区”。并开展了教育统计数据“建库上网”试点工作。此外,还开发了教育系统信息网上报送系统,开通了与教育部的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三是大力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省教育厅和常德、岳阳、韶山3个试点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制定了试点市中小学站点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草案,全年完成了近一半的站点建设任务和近6000人的培训任务。

  【教师队伍建设】 2003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实施人才兴校、人才强教战略,切实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召开全省教师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师资队伍建设。会议分析了当前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2010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及主要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二是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新组建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业务指导;举办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训班、研修班;承担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全年共举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各类培训班60期,培训学员4200人次。三是大力开展教师表彰奖励活动。为总结和表彰广大农村教师的先进事迹,省教育厅对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成绩突出的57名教师授予了 “湖南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在教育部组织的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中,中南大学蔡自兴、文继舫,国防科技大学邹逢兴,湖南科技大学杨鹏程4名教授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教育对外交流】 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制定了登刊留学广告的审核办法。制定了对国外合作机构的确认办法,凡未经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教育机构一律不得以合作形式进入湖南留学中介服务市场。同时加强了对现有中介机构的整顿力度。扎扎实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根据新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清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意见》,规定所有新申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律按新《条例》要求进行规范审批。加强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全年共录取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148人。

  【办学体制改革与民办教育】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全省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8月,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宣传月活动。11月,省教育厅对17所独立学院进行了检查清理和重新报批,经审查,教育部首批核准试办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中南林学院涉外学院、株洲工学院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12所独立学院。

  【治理教育乱收费】 2003年,全省按照“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切实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部署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的紧急通知》。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和副省长许云昭负总责,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厅际联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教育、财政、纠风、物价、宣传、新闻出版等部门组成,由教育厅长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照《通知》要求,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03年1月~6月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刹风治乱,遏制反弹;7月~12月为第二阶段,主要是监督检查,巩固治理成果,不出现严重的普遍性的乱收费问题;2004年全年为第三阶段,主要是调查研究,规范行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全面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从五个方面对教育收费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1)市州及以下各级政府、部门自行出台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数额;(2)部门搭车收费收税,包括强卖省定教学书目以外的书刊、资料、学具、音像制品;(3)学校乱办校、乱办班、乱收费、乱集资,以及所收经费的使用情况;(4)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的落实情况;(5)学杂费的使用情况等。同时,停止一切有关学校新增收费项目的审批,停止中小学校名校办民校、高中办实验班的审批,停止已经出台的一切乱收费文件的执行,停止除中央规定以外的中小学教育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各级政府及部门巧立名目出台收费文件,乱开收费口子向学生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严禁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搭车收费收税、强迫或变相强迫学校订阅、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刊、资料、学具以及音像制品;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违规乱办校、乱办班,从中乱收费;严禁学校自立项目向学生乱收费。

  三是切实规范教育系统自身的收费行为。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省教育厅提出了“九个不准”,即不准擅立项目、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不准在省定书目之外强迫学校、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不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向学校、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办公和教学用品;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不准突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不准乱办学、乱办班;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不准学校代政府和部门“随读代征”和“搭车收费”;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领书和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等。

  四是严格控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规定:凡举办了民办高中的学校,执行民办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准再收取择校费;未举办民办高中的省市级重点中学,允许招收一定的择校生,并实行限人数、限钱数和限分数政策,具体比例为省级重点中学不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50%,市级重点中学不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30%。收费标准为省级重点中学每生不超过8000元,市级重点中学每生不超过6000元。择校费由学校在学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非重点学校不得收取择校生费。择校生最低分数为低于公办高中计划内录取分数线50分,由各市州教育部门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具体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费用、降低分数线。

  【教学与科研工作】 2003年,全省有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立项课题105项,其中,国家一般课题5项,国家青年基金课题1项,教育部重点课题45项,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20项,教育部规划课题30项和教育部人事司特级教师专项课题4项。在研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达到510项。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高等教育新世纪教改项目计划”,新立项资助113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2项,推动了高校教研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了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立项资助了“湖南省高等教育21世纪课程教材”计划第三批教材30种,逐步建设了一批特色明显、内容先进、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高水平教材。2003年,全省高校有133个项目获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24项,二等奖39项,三等奖70项。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围绕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和导师队伍建设两个专题,立项资助了42项湖南省2003年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组织开展了湖南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共评出优秀论文一等奖4篇,二等奖17篇,三等奖27篇。湖南教育史志研究取得重要成果,《湖南教育史》一书获全国图书评比二等奖。

  【民族教育和教育援藏工作】 2003年,湖南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民族教育和教育援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一是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得到加强。省教育厅、省民委联合组成3个调研组,对5个民族自治县及其14个乡镇、6个散居民族乡的教育工作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教育投入、教育规模、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中小学辍学等各个方面。组织开展了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向民族地区中小学捐赠图书资料和学习用品活动,共有28所学校组织捐赠图书资料51000多册,学习用品47000余件和部分衣物。择优选拔了11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中央民族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就读。省属高校共招收民族预科生1200余人。二是教育援藏工作取得新进展。湖南支援西藏山南地区的第四批援藏教师完成支教任务返湘,被山南地区行署授予“优秀援藏教师队”称号。8月,省教育厅从长沙、湘潭、益阳、邵阳4市选拔10名优秀中学骨干教师,组成新一届援藏教师队赴西藏山南地区支教。全省西藏班共录取五年制小教大专班藏族新生180名,高中新生180名,西藏班在校学生总规模达到1084人,比上年净增100名。岳阳市一中首届西藏高中班学生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81名学生全部被北京大学等56所重点大学录取。

  【语言文字工作】 2003年,认真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省政府对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进行了调整,主任由副省长许云昭担任。制定了《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评估细则》,进一步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加强了普通话培训工作管理。在全省高等院校、普通中专学校非师范类学生中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继续开展高校在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是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12月25~27日,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朱俊杰率评估团对长沙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团分为四个小组,分别对长沙市的学校、新闻媒体、党政机关和主要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20家单位进行了考查评估。评估团认为,长沙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程度较高,达到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规定的要求。三是举办首届大学生辩论赛。省语委办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中粮可口可乐杯”湖南省首届大学生辩论赛,从2003年11月开始,预计到2004年5月结束。辩论赛由省内各普通高校自愿报名参赛。

撰稿 张 平 王俊良 黄国圣 张晓春
    邓士煌 谢 民 贾腊生 雷桂平
    杨承玖 舒凡卿 王吉平 彭干瑜
    符润中 谭小京 余伟良 樊国斌

基 础 教 育

  【“两基”工作】 2003年,全省始终坚持把“普九”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扎扎实实推进“两基”巩固提高。一是颁发了《基础教育分类指导和评估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湖南省“十五”期间三类不同地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质量要求。同时,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教工程”,共下拨专项资金2亿元,15个项目县共新建校舍40.3万平方米,完成仪器设备购置358.2万元,采购图书43.7万册,添置课桌凳28475套,购置信息技术教育设备3785台(件),培训校长和教师12575人,救助贫困学生25187人。二是坚持把“控流保学”作为“普九”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开学工作检查,把“控流保学”的责任落实到基层政府和相关单位。坚持初中毕业会考“两考合一”的做法,控制考试难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用书管理,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努力控制中小学生的辍学比例。全年累计向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发放助学金450万元,资助学生约5 万人。此外,还争取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1600万元,免费发放教科书20万套。三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扫除文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扫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主要对象,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普通高中教育】 2003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普通高中调研工作。省教育厅分批组织对全省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高中教育进行了调研,同时组织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赴广东、海南考察,全面把握高中教育发展现状,充分借鉴外省发展经验,进一步完善了全省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二是切实加强了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省教育厅先后印发了《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重点高中举办民办学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保障和促进了普通高中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了省级重点高中建设。建立了省级重点高中检查与评审分离的制度,成立了普通高中建设指导专家库和评委库,新认定20所省级重点高中,同时对14所新申报省级重点高中的学校加强了调研指导。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2003年,全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修订了《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对示范性幼儿园的办园方向、办园条件、保教队伍、园务管理和保教质量等作出明确规定,重新启动了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对各地幼儿教育的自查工作。对湘阴县和长沙县的学前教育进行了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湖南省特殊教育事业“十五”发展规划》,以教育部确定的浏阳、醴陵、桃江、洞口4个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为示范,逐步建立起了全省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了随班就读工作。实行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的制度,积极推动各地对特教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教育督导】 2003年,全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积极探索推动基础教育发展的督导工作新机制,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省级重点高中的督导评估。对1999年底前挂牌、尚未接受督导评估的46所省级重点高中进行了督导评估,重点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经费投入进行了检查,共督促财政向学校追补欠拨的教师工资966.54万元、基建经费242.24万元、公用经费288.16万元,向学校返还收缴的调节基金、统筹基金等4920.44万元。二是针对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全省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对全省122个县市区开展了教育投入专项督查。开展了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专项督查,重点查处了中小学乱收费、乱发书刊资料、办复读班、招复读生、办重点班、招寄读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等问题。三是建立完善了常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了省督学督导工作区制度,将全省划分为湘西、湘北、湘中、湘南四个工作区,明确了各工作区的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工作程序等;制定了《湖南省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和《湖南省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正式建立了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和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导纲要》,启动了新一轮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

  【课程改革实验】 2003年,全省省级课改实验区达到103个(新增86个县市区),约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4%,参加课改的学生约占起始年级学生总数的90%。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课改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就课改的经费投入、教师培训、教材选用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7月,在娄底召开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现场研讨会,总结交流课程改革经验,全面部署新学年度课改工作。全省按照“市州统筹,以县为主,落实到校”的原则和“谁受益,谁培训”的要求,落实了出版部门的培训职责,通过多方筹措经费,完成了实验区教师全员培训的任务。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总体要求,颁发了《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研制了《湖南地方文化常识课程标准》,组织开发了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活动、地方文化等地方教材。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2003年,全省教育系统以核编定岗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合理制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省按新定教职工编制总量的3%增加附加编制共16277名,用于解决边远山区中小学师资缺乏问题,其中0.5%不核定到县市区,由省调剂分配到分流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州。农村教学点实行单独核编,规定在校学生不足23人的教学点配备1名教师。二是认真开展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工作。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人数和学生数分县市区进行了清理,并根据学生数逐县核准教职工编制。全省134个县市区、农场和14个市州直属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已全部行文核定,共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57926名,核减4.78%。三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省编办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定岗工作实施意见》,对中小学岗位设置、全面推行聘任制以及人员分流和安置政策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规范。中小学在编教职工的人员分流,参照当地机构改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分流政策执行,同时建立和实行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多层次多形式安置未聘教职工。中小学教职工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任。

  【学校体育、艺术工作】 2003年,全省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举办了湖南省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作品参加全国展演评选,共获得艺术作品全国一等奖6件、二等奖14件、三等奖20件,艺术表演类节目全国二等奖6个、三等奖2个,科学论文全国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省教育厅获教育部颁发的优秀组织单位奖。二是举办了湖南省中小学生“海韵琴行”杯独唱、独奏、独舞比赛。三是举办了2003年全省中学生排球赛、全省中学生(男子)足球赛、全省中学生篮球赛、全省中学生定向越野赛、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

  【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 从2003年开始,花垣、龙山、永顺、凤凰、保靖、古丈等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具体办法是将学生普遍承担的杂费和必订书籍课本费、音像教材费、作业本费等代收费作为“一费制”的内容,开学时由学校一次性向学生收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96元,初中156元。代收费中的自愿部分和借读费、计算机维护费等非普遍收费项目,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按其它地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因收费标准降低形成的经费缺口全省每年达5400万元,对此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的比例分担,其中省、市财政承担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补助到县,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按学生人数分解补助到农村中小学,用于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

撰稿 张晓春 张毅龙 樊国斌 石灯明
    雷桂平 何伟建 周 军 刘大维
    陈书国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 2003年,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发展到50所(含筹建8所);共招生10.8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增长30%,在校生23.5万人,比上年增加6.6万人,增长39%。高等职业教育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办学模式改革取得突破。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对准市场设专业,对准岗位设课程,对准实践抓教学,对准入世育人才”,大力开展产学研结合,“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主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得到学生、企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该校已进入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重点建设行列,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二是各项重点建设取得进展。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被遴选为国家级先进制造技术实训建设基地。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被教育部批准试办软件学院,并成为全国首批35所试办院校之一;启动了高等职业学校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和省级IT专业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高职IT专业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全省有国家级精品专业3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3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2个,省级IT改革试点专业179个。三是职业教育规范管理得到加强。制定《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及省外高校(在湘)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办法》,建立了函授站的审批原则、审批程序、归口管理、年审检查和奖惩等制度,并对236个函授站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年检,认定合格216个,限期整改4个,撤消、停办16个,新增47个;制定《关于规范职业技术学历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从职业学校名称、办学条件、广告宣传、规范管理等方面设立标准,使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此外,全省职业学校全面实行了新生电子注册制度,落实了五年制高职和“中高连读”的“注册制”。

  【中等职业教育】 200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人数的40%,同上年基本持平。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生达61.9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2个、重点建设专业点53个。上半年,省教育厅对54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教学工作专项评估,并对上年教学工作专项评估结论不合格的83所学校进行了复查,其中,有18所学校被勒令停办,24所停止学历教育招生,17所限期整改。9月,省教育厅在全省遴选了13个县市进行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调研,每个县市重点调查了1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1所民办职业学校,调研内容包括办学环境、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教育投入等方面。9月~12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全省申报参评的70所中等职业学校共有48所顺利通过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

  【成人教育】 2003年,全省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有22所,招生12.57万人,在校生31.5万人。省内外高校、高职学院和成人高校在湖南省设置的高等教育函授站达257个。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成人高校多方位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全省共培训城乡劳动力500多万人次。继长沙市雨花区列为首批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后,2003年长沙市岳麓区也被列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为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培训提供了更多的平台。

撰稿 汪忠明

高 等 教 育

  【制订《2010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湖南实际,省教育厅组织制订了《湖南省2010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了2010年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办学规模上,全省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数达到175万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研究生6万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约89万人,非全日制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折合约8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在学校发展格局上,全省普通高校发展到90所左右;本科院校28所左右,其中冠以“大学”名称的综合性或多科性学校10~12所;争取设置2所左右民办本科高校;普通专科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62所左右。在学科专业建设上,重点建设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150个左右,重点实验室40个左右,工程研究中心10个;重点建设150个省级重点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建设40个左右国家级重点专业,2~3个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10个左右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达到60%,具有博士学位的达到15%。专科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的达到30%,高职学院“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高等学校教师总量和学科专业分布基本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在办学条件上,全省高校教学基本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教育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2005年左右建成全省网上教育平台,课堂教学现代化手段运用率达到50%,2010年基本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在科研和服务能力上,高校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及高水平原创性研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应用性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幅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成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思想库和人才库。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一是完善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加强省级政府对高等学校管理,进一步加大市州政府的办学责任,同时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落实高等学校的办校自主权;二是在引导高校正确定位、突出办学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的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增强高校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三是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营造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利环境,鼓励普通高校举办民办独立学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四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建立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努力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力度,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六是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同时,通过股份制、信贷、教育成本分担等多种措施,拓宽高等教育筹资渠道。七是加强高校对外合作和交流,积极稳妥地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加强留学生教育,全方位推进高等教育对外开放。

  【教育教学改革】 2003年,全省高校认真实施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举办了全省普通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讨班,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全省高校坚持以学分制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教学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选择中南林学院等4所学校开展了完全学分制的试点工作。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正式签订资源共享框架协议,共享范围包括教学、科研、师资、教学科研设备、图书情报资料等领域,逐步打破了高校间的学科壁垒和校际壁垒,促进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二是调整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努力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200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全日制本科专业81个、专科专业29个,成教专业23个。同时,切实加强重点课程建设,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在已有41门省级优秀课程的基础上,新立项59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中南大学的人工智能、管理信息系统、病理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和湖南大学的工业设计史6门课程入选2003年国家精品课程。

  三是积极组织各类竞赛活动,促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省教育厅组织全省高等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有5个队获一等奖,15个队获二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有4个队获一等奖,5个队获二等奖。为提高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加强英语教学改革,省教育厅举办了全省普通高校第九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省共有35支代表队、105名选手参赛。遴选湘潭大学的阳柳青、李梦薇和湖南商学院的龚雍参加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分获第4、7、14名。

  四是积极推进教学基本条件达标工作,增强高校办学实力。加速推进普通高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室管理体制和实验教学改革,全省普通高校新增10个基础课实验室作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基础课示范实验室进行重点建设。经财政部批准,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南华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学院、株洲工学院、湖南工程学院8所高校被列为财政部部省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试点单位,有力促进了实验仪器设备的更新,改善了高校基本教学条件。

  五是构建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确保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积极配合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湘潭大学被教育部评为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中医学院的教学工作也被教育部专家组评为优秀。对省属普通高校1999年新设的47个本科专业和2000年新设的92个专科专业的办学水平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促使学校主动撤销了38个专科专业,推动了学校专业结构的调整。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对高校成人函授教育辅导站和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监督管理,促进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的健康发展。

  【高校党建工作】 2003年,全省高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维护了高校稳定,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

  一是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高校领导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逐步把一批懂政治、懂教育、懂管理和具有国际视野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充实到高校领导干部队伍中来。同时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高校党组织的纯洁健康。

  二是不断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通过组织报告会、巡回报告团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全省22所本科院校和2所高职院校单独开设了课程,其他院校开设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积极推动高校“三个代表”和十六大精神“三进”工作。

  三是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方案》,大力开展高校党建评估工作。全省首批通过党建评估的高校有4所,其中,湖南农业大学和南华大学确定为“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理工学院和湖南文理学院确定为“湖南省党建工作合格高校”。

  四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不断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向全国优秀大学生陈野平学习的系列活动。积极推广中南大学网络德育工作经验,充分利用高校网络资源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了公寓内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新方式。大力加强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 2003年,全省大中专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继续推进。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沙交通学院、长沙电力学院合并组建长沙理工大学,湘潭师范学院、湘潭工学院合并组建湖南科技大学,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郴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郴州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湘南学院。省政府批准设置了保险职业学院、长沙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长沙南方职业学院、长沙社会安全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等18所高等职业学校。经省政府同意,郴州师范学校并入湘南学院,湖南二轻工业学校并入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零陵商业学校、零陵工业学校、零陵师范学校并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株洲工学院、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三校合并筹建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筹建湖南工学院。

  【重点学科与专业建设】 2003年,全省重点学科建设投入超过1.1亿元,其中省教育厅投入2300万元,学校配套投入超过6000万元,重点学科自筹经费超过3000万元。开展省级重点学科和省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中期检查,根据各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指标,全面检查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在中期检查中全面落实滚动管理制度,根据各学科建设情况确定出三类评价结果,对建设成效突出的一类学科,将在下年增拨建设经费;对建设成效不够明显的三类学科,将在下年减少下拨经费。重点学科建设推动了高校办学思路的调整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了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成长;改善了高校整体办学条件,提高了教学质量、科研水平以及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10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抽查了15个省级重点专业和18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督促学校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教学水平。

  【高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2003年,全省以培养和引进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切实加强了高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选拔工作。对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共检查验收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46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35名,其中32名教师被确定为优秀,140名被确定为合格。同时,认真开展了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全省共选拔出41所普通高校的149名教师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至此,全省已选拔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558人。二是“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评审工作。确认了第二批特聘教授人选7名,到年底,共确认“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人选18名,其中10人已与聘任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从2003年元月起正式上岗工作。特聘教授在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开始显现,10名特聘教授共指导博士研究生26名、硕士研究生22名,开设了一批核心课程,成功申报了4项国家级或国际合作课题,发表文章30余篇,主持召开了3次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招生考试工作】 2003年,全省克服“非典”疫情、高考时间提前、考生大幅增加等因素带来的种种困难,顺利完成了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任务。全年共组织各类教育统一考试38次,各类考生达152万人,其中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3.72万人,比上年增长27%;普通高考30万人,比上年增长15.9%;成人高考18万人,比上年略有减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65.8万人,比上年增长15.2%;全日制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40万科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1.88万人。共录取各类新生34.14万人,其中研究生7182人,比上年增长48.79%;普通高校新生20.85万人,比上年增长31%,录取率为69.7%;成人高等教育新生11.78万人,比上年下降8.2%。从2003年开始,对普通高校招生的志愿结构和填报方法作了调整,本科一批设3个并列一志愿,本科二批、三批和专科批设5个并列一志愿,取消二志愿和服从志愿,各批次录取后,全省统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院校缺额,再次征求未录取上线考生的志愿,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择优录取,增加了考生投档机会,降低了填报志愿风险,保护了高分考生的利益。6月,举办了首次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会,参加咨询活动的高校200多所,注册考生3万余人,总访问量达到52.5万人次。

  【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 2003年,全省共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0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个,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7个,有博士学位一级授权点38个,博士点243个,硕士点680个。

  2003年,新增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新增吉首大学、株洲工学院、省委党校3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增列1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1个硕士点。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了湖南理工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衡阳师范学院3所学校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等11所高校的24个有首届毕业生的学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推进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4所学校签订了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互选协议,开发了“湖南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互选网上管理信息系统”,自2003年秋季起,4所学校的优质课程主讲教师可以互聘,研究生可以跨校选修首批认定的25门优质课程,学分按课程所在学校的学分计算。遴选了38门课程作为“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进行建设,期限三年,这些课程将作为高校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试点课程。

  继续开展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和抽检工作。评选出20篇湖南省优秀博士论文、100篇优秀硕士论文。有8篇博士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对全省2002~2003学年度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检40篇博士学位论文、349篇硕士学位论文,占全部学位论文总数的9.09%。

  省学位委员会组成人员换届调整。新成立的第三届省学位委员会共有成员32人,副省长许云昭任主任委员。

  【高校科研工作】 2003年, 全省高校科技经费收入总额达9.94亿元,比上年增长9%,高校科技和社科工作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一是科研队伍不断壮大。全省高校共有科技人员3648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2131人,占33%,比上年增长801人。共有社科研究人员10898人,比上年增加4%,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3843人。二是科研基地建设成绩显著。全省高校共建有 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9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三是科技实力明显增强。全省高校共承担各类科研课题5806项,其中,“973”项目42项、“863”项目115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5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38项。出版科技专著270部、发表学术论文1.73万篇。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35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0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湖南师范大学的“异源四倍体鱼和三倍体鲫(鲤)鱼研究”和湖南农业大学的“双低油菜新品种湘油15号选育及配套技术研究”,项目获得国家二等奖。四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全省高校共承担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685项,其中承担国家社科规划课题140项、教育部社科规划课题76项。全年社科研究与发展经费8213.56万元,比上年增长39.8%。获社科省部级以上奖励15项,出版专著334部,发表论文10491篇,编著教材340部。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0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为72794人,其中研究生3046人,就业率为93.38%;本科生38002人,就业率为87.09%;专科生31746人,就业率为63.34%。

  为切实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月1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行政管理和指导服务机构,确保高校毕业生充分、顺利就业。为此,一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就业市场建设,规范就业市场管理,建立现代化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促进全省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二要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较充足的就业岗位,同时取消各类限制性政策,拓宽毕业生到省外就业、到小城镇和农村就业的渠道,引导毕业生面向非公有制单位、以多种形式就业,逐步实现无障碍就业。三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高职专科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同时,认真做好待就业毕业生的管理、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成立了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毕业生供需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管理,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交流和咨询服务;协助管理全省毕业生就业市场,负责管理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活动,指导、组织和承办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推荐毕业生就业,为用人单位选聘毕业生提供服务;指导各地、各单位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及大中专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培训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规划、指导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建设,协助组织毕业生教育,为毕业生提供择业技巧、择业政策、择业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管理择业期(2年)内待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档案;组织开展待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岗位技术与技能培训;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毕业生的就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大中专学校和用人单位提供反馈信息;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人事代理服务等。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2003年,湖南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继续大力推进。一是学生公寓、食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有54所高校计划兴建大学生公寓136.4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5.2万平方米,建设面积比上年增长35%,其中,学生公寓竣工98万平方米、食堂15.2万平方米已全部竣工。二是长沙市高校二期学生公寓建设及麓山南路拓改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共拆除房屋540户,腾空560户,完成拆迁面积15万平方米。三是继续进行高校后勤规范分离工作。湘潭大学、湖南城市学院、邵阳学院3所本科院校的规范分离工作已基本到位。全省列入改革规划的34所高职院校中,有14所实行了规范分离,共分离后勤职工472人。四是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南大学、中南林学院、湖南文理学院、娄底师专等组建后勤服务实体的高校,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五是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省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学生公寓评定工作。全省共评定了21个标准化学生食堂和11栋标准化学生公寓。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2003年,全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工行、农行、建行共同承办,工作面扩展到长沙、湘潭、岳阳、衡阳、益阳、怀化、常德、株洲、永州、娄底、邵阳、湘西12个市州。全省共有37所高校与银行签订了银校协议,占符合贷款条件高校的66%;有30所高校的学生得到国家助学贷款,比上年增加9所。全省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2752.35万元,资助经济困难学生26874人,其中2003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764.73万元;实际资助经济困难学生10300人。此外,全年还下达省属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1000万元,向966名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429万元,向477名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发放奖学金71.9万元。

  【湖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 由省教育厅主办,吉首大学承办,省学生体育协会和省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协办的湖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于2003年8月~11月举行。运动会共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和健美操七项竞赛项目。共有55所高校组团,206支运动队,2300多名大学生运动员参赛。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吉首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学院和邵阳学院获本科组代表团总分前八名,湘南学院、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长沙大学、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网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获专科组代表团总分前八名。有32人(队)次破20项省大学生田径最高纪录。大会评选出吉首大学、湖南大学等16个优秀体育代表团,49支优秀运动队,464名优秀运动员,72名优秀教练员和72名优秀裁判员。本届大运会同时举行了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召开了全省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表彰大会。

撰稿 刘少波 彭小奇 杨承玖 左 清
    王文斌 黎佑甫 刘洪秋 贺星辉
    潘 军 邓士煌 尹坚毅 余伟良
    金 彪 陈书国 何伟建
审稿 张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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