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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7部门组织一百万毕业生“就业见习”
2009-04-17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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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教育部、团中央、国资委等7部门共同决定

组织一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月15日宣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等7部门共同制定《“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组织100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据悉,2009年至2011年,7部门将组织100万名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进一步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通过努力,提高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2009年计划组织 30万人,2010年组织35万人,2011年组织35万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做好见习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见习信息发布、见习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教育部门将做好校园内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工作,指导高校将就业见习作为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推荐一批经营管理规范、效益和信誉好的中小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充分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动员引导一批管理规范、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全国工商联将组织一批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的见习工作机制;共青团将继续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活动,其中高校毕业生见习纳入“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7部门要求各地,在现有见习单位的基础上,根据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见习任务需要,建立并拓展一批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见习单位的行业分布,应优先考虑当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同时尽可能吸纳不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参加,以满足高校毕业生的不同需求;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确保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见习单位应明确每年度所能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内容;见习单位应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各地确定见习单位的基础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共同确定一批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统一挂牌,统一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7部门将重点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城市参加见习,并积极探索对尚未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有条件的城市将探索开展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就业见习活动。

  各地还将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明确年度见习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工作,鼓励和引导他们参加就业见习。有条件的省市,还将建立就业见习网站或网页,方便毕业生通过网络报名。

  7部门还要求各地加强见习管理。见习之前,指导见习单位和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以及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的权利义务。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指定专人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工作指导,努力提高见习质量;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各地要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积极探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一般为 3~12个月。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各地将通过媒体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等多种渠道,加强见习信息发布,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见习之前,各地将积极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对见习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包括就业形势、见习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等内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将及时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并在见习期间,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要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记者 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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