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网讯,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认真做好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作,贵州省教育厅共为全省1975所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作,贵州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和《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补充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要求全省各市(州、地)教育局做好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相关工作。截止2010年12月,各地教育局报送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共2572所,对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1975所民办学校换发了(2008版)新证,通过率为77%。同时建立全省民办学校数据库,对获得新证的民办学校在教育网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复核不合格的597所民办学校,针对存在的办学条件不达标,师生比过高、审批手续不完善等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此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使贵州省教育厅进一步掌握了全省民办教育的现状,摸清了底数,提高了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意识,为推进贵州省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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