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从北京到西安,从西安到郑州、杭州、南昌,接受我们采访的所有民办高校的负责人以及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无一例外地都谈到了民办教育的立法问题。
章荣达(江西大宇专修学院执行董事长):随着民办教育的发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已经不能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作出法律解释,因此,希望国家尽快制定《民办教育法》,以完善的法律法规确保民办学校的合法地位和权益,确保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支持其自主办学。
胡大白(黄河科技大学校长):这个法既应该规范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办学行为,又要规范与之发生联系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既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和管理者的权利,又规范二者的义务。
周延海(西安外事学院名誉院长):如果民办教育立法问题不解决,民办教育实际难以发展。一些群众对民办教育抱有不信任、看不起甚至歧视的态度,除了民办教育本身的问题外,也与国家缺乏对其法律地位和权益的肯定有密切关系。
夏越炯(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现有的民办教育在办学条件、教育设施配备、教育质量保证和学生费用收取等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问题,这就更需要明确立法进行规范,保证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
二、立个什么法
声声呼唤,殷殷企盼,民办教育界希望《民办教育法》中有这样一条内容:给民办学校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他们希望-----制定有关政策时务必针对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民办学校,允许学校根据成本开支收取学费。
有计划地帮助一些有一定基础和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解决校舍用地,也可划拨停办的公立学校和工厂厂房给民办学校使用。对于租用公立学校或国有单位的房子做教室的,限制租金额并签订长期合同。
给民办学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允许他们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自主经营。
允许他们跨地区招生,妥善解决学籍和户籍之间的矛盾。
允许他们自设专业、自编自选教材。
对民办学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也应该提供贷款,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对于民办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应该有政策保障他们享受与公办学校一样的待遇。
……
据悉,《民办教育法》已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讨论议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通过实践求真知,民办教育必将成为国家教育体系中更加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民办教育也会在落实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摘自《中国青年报》11月10日《中国民办高校考察报告(中)》,张双武、刘万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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