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4月11日电(曹晓 记者周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用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家长送自己的子女去上学,这本该是政府的责任,但记者日前在青海省湟中县采访时却发现,一些基层政府却将这个责任无偿地“转送”给了普通乡村教师,令广大教师苦不堪言。
该县的不少乡镇在近几年的“普九”和“两基”工作中,为达到提高学生入学率、控制在校生辍学率的目的,让学校和教师出钱或垫钱给学生交学杂费、书费,以此来吸引那些怕花钱而不愿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家长,使适龄的孩子们有学可上。这种方式的确使相当一部分孩子重新回到了学校,但与此同时却使许多乡村教师背上学生的负担。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该县汉东乡田家庄小学每个老师每学期为学生垫资400至500元之多,而且不少教师垫付的钱已经因种种原因而无法收回。500元对于年收入仅有几千元的教师来说,实在是不堪重负。据该县教育局统计,截至目前,该县乡村教师为学生垫付的资金累计已达24万元之巨。
教师们对于这种做法一直是无可奈何。他们说,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本身就很艰苦,政府的这一做法不但加重了老师的负担,而且对于控制在校生辍学率并不一定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一位老师给记者举例说,自己班的一些家长尝到甜头后,每到新学期开学就到学校与老师讨价还价,要求少交或不交学杂费。今年开学时,就有一位家长领着孩子来到学校,跟她商量说:“14元的学费我交7元成不成?不成我就把娃娃领回去。”她没有同意,这位家长竟真的把孩子领回了家。
一位从事教育事业多年的教师说,《义务教育法》规定,督促家长送子女就学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采取法律手段来保证孩子就学。而如今,一些基层政府却把这一责任转嫁给了教师们,这种增加教师负担的做法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