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20世纪末解决民办教师“民转公”问题的通知精神,推进农村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从1997年起要求各地于当年底把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上报有关部门,尽早解决民办教师“民转公”问题。然而,5年时间过去了,在民办教师相对集中的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这一问题至今仍是一个难题。
海东地区根据省里要求,规范民办教师“民转公”工作,制定了选招原则、选招范围、选招条件、选招程序、审批权限以及工作进度等等。化隆回族自治县也制定了相关实施措施,并成立了由县长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据了解,化隆回族自治县已经先后五次张榜公布“民转公”名单,然而一直遭到民办教师的非议。对于广大民办教师来说,他们期盼已久的“好事”——“民转公”至今也没有落实。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化隆回族自治县在如此长的时间内解决不了“民转公”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根本的原因是有关领导和部门在办理“民转公”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办事,甚至违法行政,以至于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而一些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却不能正常“转正”。
昂思多学区优秀民办教师张秀玲,从1982年开始执教,由于长期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从事繁重的教学工作,结果积劳成疾,身患严重疾病,在医生的建议下,于1994年9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病假3年住院治疗,乡教委领导和县教育局局长马维国先后予以批准。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她住院期间仍用自己全部工资和爱人的部分工资聘请代课老师给孩子们上课。2000年9月,县教育局和监察局在核查民办教师资格时,由于没有发现她的请假手续,就以“无任何请假手续,连续旷工3年”为由,取消了她“民转公”的资格。2000年11月,张秀玲拿着费尽周折找来的、盖有县教育局和乡教委公章以及领导签字的请假条交给县监察局,监察局立即通过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明确表示“张秀玲同志请假手续齐全,不存在旷工行为,工龄予以认可。”而当张秀玲找到教育局局长马维国时,却被告知必须让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安玉珺签字。安玉珺签字后,马维国又让张秀玲找马吉孝县长签字。马吉孝批示:如反映情况属实,教育局可纳入“民转公”名单中。然而,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马维国又让她去160多公里外找早已调走的县委副书记贾应忠签字。几经折腾,被逼无奈的张秀玲只好给马维国下跪了。
马进德是该县德恒乡团一村先群社村民,1984年6月从化隆民族中学毕业,1985年3月被德恒学区吸收为民办教师。1994年3月,他请假中止教学工作一段时间。1999年12月他在学区发现自己的名字已被一个叫马玉祥的人冒用,并由教育局上报为“民转公”人选。
才桑曾在化隆回族自治县当过几年民办教师,1990年考入黄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学校,毕业后分配在某县医院当医生,已工作七八年。但是她的名字却一直没有从县民办教师的名单中划掉,工资竟然被人长期冒领。有人甚至特别叮嘱才桑的母亲要她不要说出去。
据群众反映,化隆回族自治县民办教师“民转公”期间,有些民办教师被迫送钱送礼,不送的即使条件够了也被以各种理由拿下来。一些教师向上级和新闻单位反映情况,很快就遭打击报复。马维国公然对有的民办教师说:你们告吧,我的教育局长不但没有被告倒,还升成了大局长。据了解,县政府机构改革后,马维国竟被任命为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等几个局合并的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目前,青海省除化隆回族自治县外,其他地方的民办教师“民转公”工作基本结束。面对这些情况,县委书记雷占元、县长马吉孝显得很着急。他们表示,要尽快把有关人员违纪的事实查清,把民办教师“民转公”的好事尽快办好。
编者的话
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党和政府为民办教师办的一件好事、实事。而化隆回族自治县有的人却借机滥用权力、聚敛不义之财,严重干扰了政令的畅通,损害了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侵害了一些民办教师的利益,造成了恶劣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认真查处,妥善解决,把党和政府为民办教师办的好事尽快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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