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把广大教师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第一动力,努力营造和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师德考评方式,将其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确保教师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从2011年起,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大力开展教师全员培训,确保教师队伍教书育人能力不断提升。通过打造骨干教师和高端教育人才及团队,充分发挥他们教书育人的引领示范作用,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组建“名师工作室”近1000个。通过不断探索完善,目前已经建立起较为系统的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入口关”,教师100%持证上岗,为广大教师履行好教书育人职责提供基本保障。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方面,做到全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截至去年底,全省有各级各类学校31047所,在学总规模达1313.54万人,共有教职工59.29万人,教师数量基本满足现有教育在学规模的基本需求。全省普通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在97%以上,在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56.59%,专科及以下学历占43.41%,全省高校教师中,正高级职称3781人,副高级职称96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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