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国防奖学金管理办法》
国防生奖学金每学年1万元
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联合签署命令,发布实施《国防奖学金管理办法》。《办法》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国防奖学金的申请、划拨、发放和追缴工作,从今年9月起,国防奖学金标准将由每人每学年5000元调整至10000元。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要求,军队在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立国防奖学金,鼓励和资助国防生完成学业并投身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国防奖学金制度建立近10年来,共资助国防生近7万名,其中已有3万名国防生毕业补充部队。这次国防奖学金标准的调整提高,是党中央、中央军委为加强军队人才建设、深入推进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对国防生的关心,将进一步激励他们奋发成才、投身军营建功立业。
《办法》紧紧围绕国防生培养和国防奖学金管理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对国防奖学金发放的标准、程序及结果公示等作了详尽规定。《办法》还首次对《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的内容、文本审批、签订时间、签字人员等作了要求,依法确保国防奖学金的发放和追缴。(记者 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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