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正在进行中,教育公平是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智慧和勤劳、社会各行业的支持,还需要媒体根据国情引导国民对受教育的合理预期,顶尖的学校就几所,不可能满足所有适龄学生都能上顶尖的学校。教育公平的关键是靠制度保障公民受各类教育的机会公平。
教育公平不是指大家都能上重点学校,教育公平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民受教育的机会公平;二是学生在相应教育阶段学习过程的公平;三是学生受教育结果的评价公平。对应的要求是政府要提供相对均衡的教育资源;教师要有“有教无类”的境界;考试评价合理,不作弊。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国家不断推出高考改革新政策。高考改革不能只改革考试,只考虑便于大学招生的公平选拔。高考改革要有利于高考前各年龄段学生的成才;高考改革要给学校、家长和学生一定范围的选择权,不能逼着学校招,也不要强迫学生上;改革后的新制度要保证选择权的机会公平。
教育的主要矛盾不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主要是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城乡差别,东西差别,城市内不同区域差别等。优质是比较而言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优质标准,不同阶层的人对优质有不同的理解。今天的普通要求,可能就是昨天的优质标准,当人们普遍享受到的时候,就不会认为是优质资源。
高考改革既要改革考试,更要改革招生制度,如果只把重点放在考试科目、考试次数、各科分数权重和计分方式的改革上,难以改变应试教育和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全国高考时间统一,但各省试卷不统一,各省招生计划指标人数和录取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比例不均等造成不同省份考生上大学的机会不公平。高考改革的重点应放在招生制度的改革上,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从根本上改变现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招生计划指标制度,设计出适应社会发展并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对培养人才需求的招生制度。
“高考移民”是教育发展不均衡和招生计划分配不合理造成的。加大对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的投入,合理分配高校招生计划名额,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才能有效遏制“高考移民”现象。保障适龄青年的受教育权和录取机会均等很重要,如果政策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调整高考政策才能解决“高考移民”问题。
高考制度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高考是打通城乡、区域户籍限制的一个重要渠道。考生通过高考选拔,进入高等学校深造以改变命运、成就未来。(主编李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