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4月2日电 (张林虎)2日,记者从内蒙古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针对2015年内蒙古普通高考美术统考中违规考点及监考员不作为等情况,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取消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河套大学2016年承担全区普通高考美术考试考点资格,并对监考人员作出相应处分。
据悉,在2015年的普通高考美术类统考中,上诉两所学校中部分考生违规携带手机,并将考试内容上传网络。事件发生后,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取消了涉及作弊的考生的高考成绩,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做了相关情况公示,
公示后,考试中心先后共接收到50名考生的复核材料,考生家长认为,考点以及监考人员的不作为、不监管才导致考场混乱、考生拍照等行为的发生,教育部门的处罚对象应该是学校考点的监考人员而非考试学生。
针对学生家长的质疑,考试中心组织专人再次对考场的录像资料进行回放,认为处理意见事实清楚,依法有据,宽严适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当次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据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止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规定,考试机构已多次向考生告知,并多次得到考生本人确认:第一次为高考报名时,进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首先出现包括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内的相关规定界面,考生浏览并确认知晓后方能进入报名环节;第二次为报名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均在第二次被告知后填写了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第三次为发给考生的准考证上印制了包括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内的相关规定;第四次为开考前,由考点广播系统或监考员宣读向考生当面相关考试纪律,每个考场并张贴有相关规定条文。
然而,在2015年内蒙古普通高考美术类考试中,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河套学院两个考点的部分监考人员在考生入场时,未按规定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贴身检查,放任部分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部分考生在交卷前使用手机对答卷进行拍照,但监考人员并未阻止和记载,属于明显不作为。
对于考试中的违规现象,内蒙古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取消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河套大学2016年承担全区普通高考美术考试的考点资格。
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内蒙古教育厅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的8名监考员做出本年度实绩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三年内不能参加评优等处理决定;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河套学院22名监考员做出停止参加2015-2016年的监考工作,本年度实绩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由所在学校酌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处理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