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开始接受报名。在查阅近日发布的招录职位信息时,一些福建的考生担忧地检索着一个关键词: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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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考生的担忧,与两个月前福建省2012年秋季公务员考试的“双学位风波”有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07年调整的学士学位证书版式。(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
北京某高校2012年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该双学士学位证书的信息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且其证书编号的位数与教育部统一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编号位数不一致。小陈供图
8月16日,福建省公布了《2012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其中规定:“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一些修读双学位的福建考生这才发现,他们在校期间除本专业外修读的另一个专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并无注册信息。按照上述在福建省首次明确出现、在其他省并不多见的新规定,他们无法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岗位。
这一新规定,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此后,9月下旬,福建省教育厅将多年来“在校修读第二专业(学位)”的省内毕业生名单一次性公布,风波逐渐平息。不过,福建省教育厅对各校今后学历证书的颁发作了限制。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光礼看来,学生获得两个学士学位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国家教委等部门1987年推动的“第二学士学位”,二是现今各高校自行开展的“双学位”教学。他指出:“目前,我国实行的还是国家学位制度,不是学校学位制度。所有的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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